2006年11月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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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之火锻造天平
追记法官丁兰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郭杭铵

  “我老梦见丁副,梦见她在办公室里对我说‘我累了,躺一下’。”10月31日,金艳丽在横店见到东阳法院的同事小郭时,禁不住又讲起了自己曾经的搭档、同事和领导——东阳县法院庭前准备庭原副庭长丁兰。
  丁兰,东阳市的一名女法官,5个多月前离开了人世,年仅43岁。“工作着是幸福的。”这是她在去世之前的一段日子说得最频繁的一句话,所有去看望过她的人几乎都听她说起过。而至今,她的同事、朋友和领导记忆中最深刻的,也是她的工作,以及她对工作的热爱。

  肺癌晚期的她办案量居全院第七
  “她从来没有说起自己所承受的病痛和精神上的折磨,以致有些人暗暗嘀咕:她是否真得了绝症?”东阳法院立案庭的王群英回忆说。
  难以相信丁兰患了绝症的不只一个人,院里许多干警在得知丁兰患了肺癌晚期后的第一反映都是吃惊。
  2004年,东阳法院经过机构改革,设立了一个庭前准备庭。这是个全新的庭室,做的是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如庭前调解、调查取证等,工作繁重。已在民庭当了多年副庭长的丁兰被任命为新庭室的副庭长。顶着各种压力,丁兰走上了新岗位。
  2004年底,东阳法院组织干警体检。丁兰在体检中发现有病症,于是去上海复查,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家人对丁兰隐瞒了病情,并马上安排了手术。但手术时医生发现癌细胞已经扩散,无法切除,只好缝合刀口。医生估计,她的生命大概只剩下半年时间。
  手术后没有休养太长时间,丁兰就回到法院上班了。那时正是新的一年的开始,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孟玲院长高兴地告诉大家:“我们的丁兰回来了。”
  2005年,丁兰继续与往常一样办着案子,无论大案、难案,来者不拒。这一年她办结193件案件,居全院中层干部第三,全院干警第七。
  这193件案子都是庭前调解结案的。这对身患重症的丁兰来说,难度可想而知。常年跟丁兰一起办案的书记员金艳丽说,很多案子的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吵得很凶,丁兰总是一边用手按着胸口,一边不厌其烦地劝解。每次休庭后,她常常要在庭外歇一歇,才慢慢地回办公室。不过她从不讲自己“吃不消了”这样的话,只是碰上外出取证或办理诉讼财产保全时,她总会担心走远路、爬楼梯。

  挺着大肚子与发霉的档案“亲密接触”
  丁兰去世两个多月后,东阳法院刑庭的杜江红写下一段对丁兰的回忆文字。杜江红说她第一次见到丁兰是多年前的一个夏天。那时丁兰暂时借用到法院的档案室工作,正身怀六甲。
  老法院的档案室很破旧,里面存放的大量历史档案发出阵阵令人窒息的霉味。一碰那些尘封已久的档案,厚厚的灰尘就扬起来。
  杜江红说:“当时自己看着这些发霉的档案,心中不由得生厌。再看看挺着大肚子、脚浮肿得厉害的丁兰,心想自己还是不要期待她的帮忙了。”但是第二天一早上班,杜江红发现档案室的灯已经亮了,门窗也已都打开通着风,地上还洒了水,丁兰已经进库房摸情况了。
  “你怀着孩子,里面空气差,人家躲避不及,你还往里钻,快出来吧。”杜江红禁不住劝丁兰。没想到,丁兰却笑着说:“没事。我把档案整理整理,不会影响胎儿,多活动还会有好处的。”
  在档案室,挺着大肚子的丁兰工作起来手脚麻利,整理档案,为档案编码,分门别类,在枯燥无味的环境里,她干得津津有味。直到超出预产期一星期,她才在别人的劝说下住院待产。
  杜江红说,丁兰对工作的热情,让她领悟了到了快乐工作的真谛。          
  1984年,21岁的丁兰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法院工作,1990年进东阳法院。20多年来,她做过办公室书记员、民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9年开始担任民庭副庭长,2004年又担任庭前准备庭副庭长。从民庭到庭前准备庭,许多人认为这是调差了,但是丁兰默默承受着各种说法,依旧全身心地投到新岗位上,直至病逝。

  自掏腰包摆平财产分割纠纷
  丁兰在民庭时审理了大量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不论这些案子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多深,当事人情绪多恶劣,丁兰总是满怀热情地帮他们沟通。书记员金艳丽对此印象最深。她说:“丁副真的太能磨了,很多时候我们都不耐烦了,她还会说再试试。她总是为当事人考虑,劳心案子。”
  丁兰曾审理过一个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上,男、女双方为50元钱争执不休。丁兰费尽口舌劝解不通,最后她掏出50元,让他们不要再为此争吵,好聚好散。丁兰此举让两个争得面红耳赤的当事人惊呆了,最后怀着羞愧平和地离去。
  2005年9月左右,丁兰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是当地人,而被告是外地人。调解前,原告就扬言要对被告不利。经过丁兰多次做工作,案子最后调解成功,原告拿到了赔偿款后,丁兰便为被告准备好了有关理赔材料。但是此后,被告却音信全无,丁兰担心被告出事,想尽办法找被告。两个月后被告来到法院,丁兰见到就问原告有没有真找麻烦。
  20多年来,丁兰办过千余个民事案件,88%多的案子是调解结案的。金艳丽发现丁兰有个习惯,开庭前,她基本上把案件情况摸熟,尤其离婚案件,她总会找当事人当面了解情况后再开庭。对每一份法律文书,她总要自己仔细看过、核对后才放心。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丁兰吐了好几次血,第二天她没听父母劝说,继续去法院开庭审案。4月,无法再坚持上班的丁兰请假回家休养。同事肖春萍去看望她,她还惦记着未结的几个案子,让同事转告书记员需要处理的工作。
  5月12日,病危的丁兰被送进医院抢救。院里的领导和同事一拨拨地去看望她,她却一遍遍地说:“我真羡慕你们,工作着是幸福的。”
  2006年,在丁兰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她还办结了40个案件。其时,同事发现,她已不去食堂吃中饭,走路也有些摇晃。
  5月19日,丁兰带着对审判工作的无限眷恋离开了人世。
  9月11日,省高院决定追记丁兰一等功。此前20年多年的审判生涯中,丁兰已获得过“全省法院系统女办案能手”、“金华市五好法官”、“东阳市十佳政法干部”等诸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