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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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气床刮上天 小女孩坠落地
法院判定自然灾害、疏于管理、安全措施不当是造成这场悲剧的三大因素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夏松

  2006年6月10日傍晚,一阵8级大风刮过,正在充气床上玩耍的5岁小女孩音音摔落地上,也就此刮碎了缙云县一个原本其乐融融的小家。谁该为这个惨痛的意外负责?经过法院一审、二审,近日,此案终于有了最后的说法。
    大风刮出来的悲剧
    在缙云县城新区广电大楼门前,黄某、蔡某夫妇在那里经营着充气玩具的摊子,在他们的摊子附近,是章某、陈某这对年轻夫妻经营的小火车玩具摊子。2006年6月10日,缙云天气晴好,傍晚,市民纷纷带着小孩出门游玩。黄某夫妇和章某夫妇又迎来了一天的生意高峰时段。章某夫妇把5岁的女儿音音抱到了隔壁黄某夫妇的充气床上,让她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耍。
    谁也没有想到,“天有不测风云”的说法那天在缙云上演了。当天晚上7点左右,缙云县城上空突然变了天,天空中飘来一朵巨大的乌云,眼看一场大雨将至。正当市民们纷纷准备回家避雨时,一阵大风席卷而来。大风把黄某夫妇的充气床刮到了足有二层楼那么高,而此时充气床上还有几个小孩没下来,其中一个就是小音音。
    孩子们被重重地从充气床上摔到了地上,小音音伤势严重,当场昏迷,虽经过当地医院抢救治疗,但还是在10多天后离开了人世。
    小音音之死谁之责
    小音音的离世给了章某夫妇沉重的打击,悲痛中的他们想为女儿讨个说法。在他们看来,女儿之死的责任应该归于经营充气床生意的黄某夫妇。他们认为,黄某夫妇无证经营气垫玩具,对游乐场所也没有设置任何安全措施,女儿音音的死与黄某夫妇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直接因果关系。
    小音音离世一个多月后,其父母将黄某夫妇起诉到缙云法院,要求他们对小音音的死承担80%的责任,赔偿经济损失17万余元。
    对小音音父母的起诉,黄某夫妇甚感委屈。他们辩称,当天晚上发现天气突变后,他们就让小朋友离开气垫床,但是很快玩具就被大风吹起来,他们赶紧去追玩具,想救孩子,结果没救成。而小音音的父母就在他们旁边经营小火车玩具,大家是邻居,已经很熟悉,小音音玩充气玩具也不需要付钱。事发晚上,小音音是什么时候上充气床玩的,他们也不知道。
    黄某夫妇认为,这次事故完全是由那场始料不及的大风造成的,是不可抗力所致。他们认为小音音之死责任不在他们,但是对章某夫妇的遭遇,他们表示愿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各担三分之一责任
    那么到底是谁的责任呢?缙云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既有天灾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原因。
    首先,小音音的父母把年仅5岁的女儿放到充气床上任其自由玩耍,疏忽了监护管理。在察觉到天气突变时,章某和陈某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让女儿撤离充气床,终因遭遇8级大风的突然袭击而导致小音音受伤后死亡。
    其次,黄某夫妇在经营儿童娱乐玩具的过程中,对小孩的人身安全负有防范义务,但是他们设置安全措施不当,以致充气床儿童娱乐玩具被大风刮起,并因此造成小孩受伤而亡。
    最后,突然而起的8级大风刮得人措手不及,造成了灾害后果。
    正是自然灾害、疏于管理、安全措施不当三方面因素的共同存在,才造成了小音音殒命的后果。
    由此,缙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被告各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即判决黄某夫妇赔偿小音音受伤以致死亡的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一审判决后,原告、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服,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阶段,原告有无尽到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被告作为儿童娱乐项目的经营者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天气原因能不能成为免除部分责任的理由等问题再次让双方争持不下。
    丽水市中院日前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黄某夫妇设置安全措施不当,导致充气玩具被风刮起,作为经营儿童玩具的业主应承担民事责任,事故虽然有天气原因,但不属于不可抗力。同时,章某夫妇对5岁的小孩疏于管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丽水中院终审判决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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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官司终于打完了,但两级法院在判决书中分析的事故原因应该引起广大父母亲和有关部门的注意。现在正值暑期,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愉快而安全的暑假,家长一定要担当起自己应尽的保护和管理职责,避免悲剧的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