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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某与闵某这两个同母异父的兄弟为一处房产相争7年,近日,经过武义县法院调解,两兄弟终于握手言和。 解放前,汤某的父亲去了台湾,母亲徐某改嫁到了闵家,并又生育了两女一子。母亲改嫁后,汤某一直跟随祖父母生活。1961年,祖父母先后去世,留下一些遗产。由于汤某父亲在台湾,便在分遗产时确定由汤某代为接管父亲所继承的一间茅铺房和菜地一块。 而汤某的母亲徐某再婚后经济上并不宽裕。为解决母亲的住宿问题,汤某将茅铺房进行修建后让闵某一家居住。1983年7月,父亲在台湾去世,汤某正式继承了上述房产。 事隔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汤某为了便利母亲的生活,一直寄居在学校宿舍,直至1990年母亲去世。而此时,他同母异父的兄弟闵某早已将房子视为己有,并多次对房子进行了改建。2000年,房子被拆迁改造,闵某以所有人的身份进行申报。汤某获悉后,以自己才是房子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为由提出异议,兄弟俩为房产展开了争夺战。时间一晃便是7年,在协调无果的情形下,汤某向武义县法院起诉,要求闵某归还财产。 法院综合双方利益多次进行调解。汤某与闵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汤某同意补偿闵某7万元,闵某将房屋归还汤某,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