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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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有疑问:我花钱买啤酒,为啥不给瓶盖?省消保委大声发言——
餐饮店截留中奖瓶盖侵权
本报记者 姚力

  “我花钱买啤酒,为啥瓶盖不属于我?说不定我还中了奖呢。”近日,杭州的周先生用餐时要了6瓶啤酒,结账时要求饭店归还6个酒瓶盖,结果遭到拒绝。周先生为此深感不平,认为饭店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随着夏季来临,大多数啤酒生产销售商大推有奖销售,有的买一瓶返还5角钱,有的送手机、阳伞、T恤衫等奖品。像周先生这样为了啤酒瓶盖与餐馆发生“小摩擦”的事情也随之多了起来。
  连日来,记者对杭城十余家不同档次的饭店进行了走访,特意点了几款正在搞有奖销售的啤酒。记者发现,服务员均没有告诉记者所买啤酒可能中奖,开盖过程中也无一出示啤酒瓶盖,而是隐蔽地将瓶盖放入自己的口袋。有的餐馆更甚,在柜台开完酒再送到餐桌上。
  与记者邻桌的吴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在外用餐,平时只有他主动提醒服务员时,服务员才会把瓶盖给他看看,大部分时间他与客户一起用餐,碍于面子不好意思问,“说不定错过了很多中奖机会”。
  据一位销售啤酒的业内人士透露,他代理销售的啤酒有两成流向餐饮店,仅该品牌就有价值近百万元的奖品可能被餐饮店截留。
  “啤酒瓶盖归饭店是餐饮业的惯例。”饭店老板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事餐饮行业很多年了,绝大多数顾客默认了这一“惯例”。中奖瓶盖是饭店的一笔固定收入,店家在核算经营利润时,都会把奖品价钱作为纯利润计算。
  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在就餐者不知情或未经就餐者允许的情况下,餐馆私自截留中奖瓶盖的行为属侵权,因为消费者付款购买啤酒就同时拥有了该瓶啤酒完整的财产权,包括酒瓶、啤酒液体和瓶盖,以及瓶盖上的衍生权益。消费者如能证明中奖瓶盖被截留,可主张自己的权益。
  为了避免纠纷,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建议,商家在开启啤酒盖时应主动提醒消费者瓶盖有中奖可能,并当面开瓶,展示瓶盖中的文字或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