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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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圆中秋 温情解救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褚树俊 杨爱娥 胡建

  今天是中秋节,但这个团圆的日子让36岁的江西人毛某有些伤心。过去的6个中秋节里,他都和“妻子”一起过节,日子贫寒却有许多快乐,然而现在,他的异国“妻子”被遣送回国了。想起这些,毛某不禁潸然泪下。
  不过,毛某依然对团圆充满着期待。因为玉环县公安局出入境民警已经详细地告诉了他,该如何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这让原本手足无措的毛某充满了感激。

  民警检查身份证发现被拐妇女
  今年5月,玉环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在一次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一对奇怪的夫妻:丈夫姓毛,36岁,江西籍人;妻子姓黎,30岁左右;他们自称结婚6年多了,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妻子黎某会说普通话,却说得十分蹩脚。
  在进一步的询问后,黎某承认,自己并没有中国身份证。她来自东南亚某国,8年前,她被2个人贩子骗到中国,卖给了她现在的“丈夫”毛某。
  黎某出生在东南亚某国一个偏僻的农村家庭,自幼丧父,只上过四五年小学,平日在家帮叔叔养鸡。8年前一天早上,年仅22岁的她拿些鸡到镇上卖。这时,有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走到她跟前,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们去城里去打工赚钱。
  她高兴得二话没说,卖完鸡后,就跟着走了。谁知走了半天,还没走到目的地,反而地方越来越偏僻,她心里害怕起来,就问:我们到底要到哪儿?那俩人凶相毕露,向她吼道:“不许出声,乖乖地跟着我们走,否则打死你。”她知道自己落入了人贩子手里。
  大约走了一天一夜,他们越过了中国边境,后辗转来到广东。中年男女将她卖给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无助的她只能跟着那名男子来到江西上饶,而那男子就是她现在的“丈夫”毛某。

  她“嫁”了个好“丈夫”
  毛某的家住在江西一个偏僻的山村里,家境贫困,所以年近三十,却依然没有娶妻生子。这一次,在广东打工的毛某,通过别人介绍,用8000元钱买了一个女孩当老婆。尽管买来的女孩不会说中国话,可是毛某一家依然十分高兴。他们挑了一个黄道吉日,让两个年轻人住在一起,算是正式结婚了。
  而黎某仿佛一下子投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听不懂周围人的语言,也不习惯这里的生活方式。“一开始,我天天哭,想老家,想母亲。”毛某用家乡话告诉玉环警察请来的翻译,可是,渐渐地她觉得中国的生活很不错,“婆婆”和“丈夫”都待她很好,时常嘘寒问暖,“丈夫”还帮她干家务,教她说本地话。两年后,她生了儿子。由于有了心爱的儿子,“丈夫”又是那么真心实意地爱她,她也就死心塌地跟“丈夫”一起生活。
  生活安定下来,可是对法律知之甚少的毛家人从来没有想过为黎某办理合法的入境手续。今年5月,“夫妻”俩带着孩子来到玉环县打工。

  法律无情人有情
  玉环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依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持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外国人入境中国,属非法入境,惟一的办法就是遣返回国。而在等待遣返批文的同时,非法入境者要在拘留所接受必要的调查。
  为了让黎某在拘留所里能够安心地生活,办案民警特意找了一个和她有着相同经历,但如今已经办好合法手续的妇女做黎某的思想工作,还经常让她的“丈夫”去探望她、安慰她。
  在拘留所,民警和工作人员十分关心黎某,尽量在生活上关心她、照顾她。拘留所食堂的炊事员大伯看她人长得瘦,还时不时塞给她一些馒头、玉米棒、饼干当点心。
  黎某慢慢地被公安民警的真情所感化,安心地呆在拘留所里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两个月后,她的遣送批文下来了,她将被送往广西南宁某边防工作站。
  这天清晨,两名办案民警带着毛某来到拘留所,让他陪伴黎某一起坐火车去广西边检站。黎某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向民警表达感谢,“你们让我丈夫一路陪我到广西,我非常地感谢你们,你们待我这么好,我一定要好好配合你们工作。”

  分别是为了以后永远的团圆
  列车在原野上奔驰着。黎某坐在软卧包厢内,两眼直直地望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村庄,心潮起伏、悲喜交加。喜的是不久她可以见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和年迈的母亲;悲的是她要离开儿子、离开中国,不知何时才能跟儿子、“丈夫”相聚。“我真舍不得离开这里,我儿子已经6岁了,他又聪明又乖巧,再过一个月就要上小学了,可我却看不到他了。”坐在她一旁的女民警一边为她擦眼泪,一边安慰道:“不要伤心了,这次回去后,办好相关手续,再来和‘丈夫’、儿子团聚。等你们办理了合法证件后,就可以正正当当地在中国居住生活了。”
  在广西南宁市边防工作站大院内,这对“夫妻”依依惜别。黎某一边跟随边防战士往里走去,一边回头向毛某叮嘱说:“我回国后,会想办法早点办好手续,再回来与你和儿子相见。”
  为了让他们能够合法地生活在一起,玉环县公安局民警告诉了毛某相关的详细法律规定。毛某期待着,下一个中秋,“妻子”能够合法地来到中国,一家人快快乐乐地过一个团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