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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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风暴”震慑逃债人
本版策划/王树范 配图/陈立波 撰稿/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姜萍平 俞翔 包珍珍

  对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来讲,今年是不一般的一年。记者从省高级法院执行局了解到,到昨天下午为止,全省对25件执行骨头案正式移交实行交叉执行,11个案件实行提级执行。而在25个交叉执行案件中,有3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得知交叉执行的决定后,主动到法院履行有关义务。这3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有政府部门,也有大企业。
  与此同时,在这个火热的夏天,全省各级法院的执行如火如荼,各种执行方法、制度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执行效果也显而易见。

  “交叉执行”搬掉执行障碍
  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这次25个交叉执行的案件中,有几个是从温州交叉到丽水执行的。温州市有一家宾馆,多年前向工商银行等4家银行贷款,因没有还款,被银行诉到法院,共涉及6件案子,总共执行标的额达500余万元。这些借贷纠纷经过温州的法院审理,于2003年进入执行程序。但直到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当地法院仍然执行不了。为此,为摆脱某些障碍,使案件尽可能在穷尽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得以执行,省高院决定将这些案件交由丽水市中级法院,实行交叉执行。日前,交叉执行的移交工作已经完成。

  曝光让“老赖”付出信用成本
  7月25日,杭州江干区法院首次向媒体公布了20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情况,这在杭州是破天荒的一次,所引起的社会震动也前所未有。在这首批被公布的被执行人中,有4家企业和16名个人,其中有知名企业家和法律界人士。
  媒体公布这些被执行人的情况,犹如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块大石头,社会各界对此街谈巷议。“老赖”们终于坐不牢了。一周内,被曝光的5个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有关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有关还款计划。这中间包括知名企业家陈金义,他是在被曝光后第二天到法院的,他用公司车辆等财产作抵押,并办理了担保手续。
  江干法院认为,曝光被执行人是让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付出信用代价的一种手段。在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曝光被执行人这招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弥补措施。
  因此,这种执行方法,很多法院都开始在一定程度上采用。除了直接借助媒体曝光,不少法院则借助法院自身的网络平台,在网站上以“黑名单”等形式进行曝光。

  “执行前置”制度为执行未雨绸缪
  不久前一天凌晨,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奉化法院的法官胡忠尧从梦中惊醒。一位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申请人发现了被申请人的车辆,为此给法官打来电话。胡忠尧法官立即赶去现场将车辆扣押。
  诉前财产保全是奉化法院极为重视的一项工作,在该院立案庭有一个专门的诉前财产保全组。诉前财产保全到位,到了执行阶段可以省去很多寻找财产等头疼的难题。奉化法院统计表明,截至今年7月初,该院1年来大约有800件案件当庭履行,当庭履行率达27%。
  为了不给执行阶段留下难题,奉化法院采取的“执行前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釜底抽薪的功效。据该院介绍,所谓执行前置,就是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将执行工作前置,并贯穿于案件的立案、审理全过程,争取获得最好的执行结果。为做好这项工作,奉化法院实行奉化市内一个工作日、浙江省内两个工作日、省外一个星期的保全承诺制度。在实行财产保全的案件中,大部分没有进入执行程序。
  除此之外,法院还采取介入履行财产审核制。如奉化法院溪口法庭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孙某叫妻子取来一本一万元的存折交给原告何某。由于承办法官事先从孙某的邻居处了解到孙某曾于一周前从银行取了8000元钱借给他人。于是法官随同双方当事人前往银行查询,结果显示存折上实际余额只有2000元。法官对被告人履行能力进行审核最终避免了“空头调解”现象的发生。据悉,今年以来,奉化法院通过履行财产审核机制,避免了类似的案件6起,确保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夜间执行效果依旧立竿见影
  9月21日晚,温州鹿城区法院执行局出动18名执行人员,对15起计生骨头案进行了夜间突击执行。当晚11时,执行人员分成3个小组分头执行,至次日凌晨4点左右,共传唤被执行人13名。一夜间,8个案件执行完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件,执行到社会抚养费20余万元,两名拒不履行偿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被实施司法拘留。
  这些被执行人被传唤到法院后,法官在会议室统一给他们上了一堂法律课,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于态度强硬,拒不履行义务的,执行分管院长现场办公,当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对于部分一次性履行有困难的被执行人,法院支持其拿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同时,媒体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程跟踪采访,一部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担心被曝光,碍于“面子”问题,纷纷主动履行了义务。
  夜间执行可以说是一种较为传统的执行策略,很多法院都在实行,效果立竿见影。执行好比一场“斗争”,夜间执行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不仅许多平时无法找到的被执行人都在被窝里被堵个正着,同时“老赖”们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往往会“缴械投降”。
  据悉,鹿城法院大约每个月都要进行四五次夜间执行。到8月份为止,该院执结案件1174件,其中许多骨头案就是通过夜间执行攻克下来的。

  执行治“本”期待综合治理
  9月中旬,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联合在绍兴召开了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座谈会,省委有关领导和最高法院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省高院院长应勇在会上说,如此高规格的执行工作专题研讨会在我省是首次,这也将成为浙江法院执行工作走向综合治理的开篇之作。
  会议提出,形成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工作机制,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
  目前,我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正在逐渐形成。40多个市、县(市、区)出台了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文件,对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建立完善协助执行网络等提出要求,安吉县甚至把协助执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全省80%的县市建立了协助执行网络,72个法院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到位金额达3500余万元。
  综合治理机制将使法院在执行中告别孤军奋战局面,也有望治愈执行难顽疾。

  悬赏执行与执行联络员
  悬赏执行是动员社会力量的一种执行新举。今年9月,省高院关于悬赏执行的制度正式开始实施,余杭法院在该制度实施后首次进行了尝试。9月6日,余杭法院向社会公布对6个案件进行悬赏执行。这个悬赏执行令发出后半个月内就有了实质性的回音。有3个举报人于9月18日午夜时分将外出吃夜宵的被执行人王某找到,由此法院遍寻无着的王某当天夜里被法院司法拘留。此外,提供有关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情况的电话也不断打进法院。
  9月20日,3个举报人拿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1000元悬赏奖金。
  与悬赏执行须以申请执行人提供悬赏为前提不同,执行联络员制度是另一种发挥群众力量的执行制度。绍兴县法院在全县各镇(街)确定了38位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综治办、调处服务中心负责人(每个镇、街各两人),作为法院执行联络员,协助、参与法院的执行工作。
  由于执行联络员本身处于基层,消息灵通,熟悉当地的人际关系和环境,因此在执行中显示出巨大的作用。前段时间,绍兴县法院执行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涉及到一个村委会,为避免强制执行村委会可能导致不明情况的村民阻止,法院联系上了该村所在镇的执行联络员、平水镇镇政府人武部长黄建卓和调处中心副主任胡鹤真两人。这两个执行联络员发挥自身的威望和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有效地说服了村委会,促成了执行方案,最终使案件得以执结。
  今年以来,绍兴县院共执结案件2600余件,其中执行联络员协助执结的案件达68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