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着赔偿款不还 缓刑“老赖”被收监通讯员 李佳 秦文忠 本报记者 余春红
在外逃债一年多、身背缓刑的陈某日前被抓获后收监。这是宁波镇海法院首次对欠债不还的“老赖”缓刑犯撤销缓刑,改为实刑。 两年多前,因家人与李某有纠纷,陈某将李某打成轻伤。陈某因此被镇海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同时,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陈某索赔,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陈某承诺在2005年9月4日前赔偿李某13.5万元。因陈某只支付了10.3万元,李某多次催讨未果,在2005年年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陈某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而陈某既不报告自己的行踪,还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赔偿义务。 镇海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属“情节严重”,于是在去年12月5日裁定撤销了陈某的缓刑,恢复执行原判刑罚,由公安部门抓捕。 近日,经人举报,陈某被抓获归案,其家人支付了其余的赔偿款。据法院介绍,如果陈某再不支付赔偿款,等待他的可能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而且丧失减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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