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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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加班如何维权?
肖王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加班工资的计发成为上班族讨论的话题。很多人虽然知道加班有加班费,但具体的计算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清楚。昨天,笔者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解答了相关问题。
 
  前三天3倍 后四天2倍
  国庆长假放7天,而这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
  休息日和休假日,两者性质不同,支付的工资也不相同。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1日到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4日到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基数如何定?
  “国庆前三天,加班给三薪”已是职工们都清楚的规定了,但是这三倍的工资应该以什么作为基数来计算呢?这也一直是很多公司“钻空子”的地方。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35元。
  而计算加班工资时又如何折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有关人士介绍,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国庆期间每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前三天不能“补休”
  近日,笔者了解到有一些用人单位一方面想让员工国庆期间坚守岗位,一方面又不想支付300%的加班工资,纷纷以“节后给你假期补休”为借口,拒绝支付员工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规定,在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补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资。根据规定,安排了补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因此,“国庆”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补钱”,后四天可以“补休”。

  法定假日有哪些
  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
  两者性质不同,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加班工资高于休息日加班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
  如果拿不到加班工资,可通过多种渠道举报和投诉。一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询问、投诉;二是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三是通过劳动部门的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