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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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场镜花水月的发财梦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杨晓东 舒清海

  也许你还记得,在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十大传销案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些不法人员以“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广西和广东的一些地区,大肆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最多时聚集人员数万人。
  没想到的是,就在有关部门大力打击的同时,还有一批武义人继续打着“深圳文斌”的旗号大肆发展下线,还有人继续义无反顾地往这个传销陷阱里跳。仅在武义县,这个传销组织就发展了数百人。今年9月,这个传销组织的13名骨干分子均因犯非法经营罪而获刑。
  为什么传销屡禁不止,为什么相似的骗局一次又一次得逞?记者找到了这起传销案中的3个当事人,他们的出身不同、经历不同,传销的历程也各不相同,但结局却是惊人的相似——一场轰轰烈烈的“发财梦”,到头来还是两手空空。

  三个梦
 
  “大姐大”:害人害己进班房
  2003年8月,杨秋燕接到了曾和她一起在海外打工的好姐妹蔡新娥(被判有期徒刑8年)打来的电话,说在广东湛江承包服装加工车间收入很高,让杨秋燕夫妇去那边发财。杨秋燕决定去看看。
  到了湛江,蔡新娥道出了实情:其实没有什么服装车间,而是一种新兴“行业”,叫“连锁销售”。接着,她拉杨秋燕一起听课——“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的“连锁销售”课程。“课堂”上,“老师”满嘴都是让杨秋燕觉得很新鲜的词儿,还常常带着“学员”们振臂高呼,“老师”称之为“自我激励”。
  经过10多天的“熏陶”,杨秋燕交了3.68万元“订购费”,正式加入“连锁销售”行列。很快杨秋燕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堆价值500多元的普通商品,根本没有推销的价值,自己的“努力方向”是发展下线——下线越多,“订购费”提成就越高。
  接下来,她每天不是接受“培训”锻炼口才,就是打电话向亲戚朋友发邀请,让他们到湛江“包车间”。随后的几个月里,杨秋燕拉来了丈夫汤伟建(被判有期徒刑8年)、妹夫梁某、小姑汤某,还有众多武义老乡。到2003年12月时,她的份额已经达到了“经理”级别。
  为了便于发展,杨秋燕把“办公室”从广东高州市搬到了广西平南县。次年4月,杨秋燕升级为“业务经理”;6月,她又搬到广西钟山县“办公”,这时她已做到了600份。2004年8月,杨秋燕成了“高级业务员”(总经理)。到2005年1月时,杨秋燕的发展势头远远超过了蔡新娥,她决定离开蔡新娥单干。
  杨秋燕搬到广西柳州开始发展了。在这里,精明的她向武义老乡发出的信息不再是承包服装车间,而是开超市。因为许多武义人这些年确实外出开超市发了财,这样的信息更诱人。果然,又有很多人投奔她来,钱也大把大把地进了她的口袋。由于钱来得容易,原先生活朴素的杨秋燕和丈夫天天吃住在星级宾馆,她买起首饰来,一出手就是20多万元。
  然而,好梦终有醒来时。2005年5月,越来越多的武义人发现上当受骗,他们有的到杨秋燕丈夫的老家闹,有的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今年9月初,杨秋燕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900万元。除此之外,她“赚”来的800万元赃款未及花费就被全数追缴了。

  “大经理”:竹篮打水一场空
  陶某也是武义人,与杨秋燕有着同样的海外淘金经历。他的传销历程几乎是杨秋燕的翻版,所不同的是,他没有“发大财”。
  2001年,陶某到塞班岛打工,几年下来,省吃俭用地攒了几十万元钱。用他自己的话说,“养家糊口没问题”。回国后,陶某便寻思着做生意。
  当时在武义,像陶某这样外出发了点小财、回乡后找不到投资项目的人挺多,而且大都彼此认识。大家常聚在一起,不是感叹没地方赚钱,就是打打牌消磨时间。所以,手头有了闲钱的陶某,很想有熟人带他出去创业。
  “以就有人说湛江那边的‘连锁生意’是如何如何的好,根本没有人说这是传销。”因为没人带,很多人不敢贸然前往,直到有一天,陶的一位朋友自告奋勇当了“先头部队”。
  2003年7月,朋友从湛江回来了,他特意找到陶某,直说那边的“连锁销售”火得不得了。还说这个生意很简单,就是大家合伙推销产品,至于具体做法,湛江的公司负责培训,不用花一分钱,也没有风险。
  陶某动心了。
  刚到湛江时,陶某对“深圳文斌”的“连锁销售”还半信半疑。当时,他住的地方有很多和他一样的人,都是各地来参加“连锁销售”培训的,却没有一个人能对这个公司和其业务说出个所以然来。陶某就向房东咨询,但房东告诉他,这种生意在广东很热门,绝对合法,让他尽管放心。
  “公司”还定了“规章制度”:成为公司成员后,不能搞吃吃喝喝,不能赌博嫖娼;新人刚加入不能马上发展下线,对发展下线的数量也有限制,让人觉得不像是传销。
  经过10来天的“考察”后,陶某正式加入了。
  陶某加入后,先是把老婆拉了过来,然后又把表姐、表姐夫等几个亲戚都叫来了。一直到当上“经理”后,陶某才渐渐意识到,其实“公司”做的根本不是什么产品,而是“人头”。而且,“公司”的许多规定也充满骗局。比如,原先承诺,当上“经理”后就能提到“份子钱”,但实际上能返还提成的很少,只够生活开销。
  1年多时间,陶某发展了四五十名“下线”,做上了“大经理”,可到退出时,也只拿回了本钱。不过,也正因为他的“经营额”较少,才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他却付出了另一种代价——他成了亲戚朋友眼中的“骗子”。

  小夫妻:赔了婚房丢了脸
  “我把婚房都赔进去了!”年轻的小叶至今还在怀疑,自己当初是否喝了迷魂汤才陷了进去。
  小叶的家境非常不错。虽然父母亲没有给他留下什么财产,但凭着自己的努力,才25岁的他就已经积蓄了近百万元资产。
  不过,由于不懂行,一次中药材生意让他一下子亏了20多万。趁着暂时没什么生意好做,他和女朋友便商量把拖了两年的婚事给办了。为此,小两口花了几十万在县城买了四室一厅的新房,准备装修好后马上成婚。
  2004年底,小叶的姐夫打来电话,说自己在广西开超市,鼓动他一起去发财。他与女朋友商量,都觉得这是一个翻本的好机会。
  告别了女朋友,小叶来到广西,这时姐夫才告诉小叶,他在做比开超市更赚钱的生意。颇感意外的小叶原本打算回家,但姐姐姐夫都劝他不要急着走,先看看再决定。想想自己的姐姐姐夫总不会骗他的,小叶留了下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姐夫带着他去听“讲师”讲课。姐夫说,“讲师”是“公司”的经理,一个月可以拿1万多元,这样的“高”收入让小叶羡慕不已。3天后,小叶交了“入伙费”。
  小叶还把女朋友也叫了来,一块儿做“夫妻线”。在一次性交了11份计3.68万元后,他跳过了“业务员”阶段,直接从“业务主任”开始做。小叶说,大家通常都选择从这一级别开始做,这样更容易升到“经理”级别,而“经理”就可以拿到更多的业务奖励。为此,小叶还卖掉了刚刚买了不久的婚房。
  也许是社会关系太少的缘故,小两口千辛万苦半年才拉来一个“下线”,还是小叶的一个好朋友。这期间,尽管省吃俭用,可大量的电话费还有租房的花销等,他们带去的4万元很快花光了。这次“做生意”的经历,让小叶又亏掉了10多万元。
  当初为了去广西赚大钱,小叶把婚房卖了,还从银行借了6万元钱。如今因为房价上涨,他们不仅买不起房子了,每个季度光是还贷款就要2000多元。小叶那个后悔啊!而且,经过这场折腾,小叶在亲戚朋友面前也抬不起头来了。

  梦醒时分

  在武义县公安局,相关侦查人员谈起这个传销大案,都是眉头紧锁。
  2003年7月,蔡新娥被朋友骗到广东省高州市,加入了“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除了自己的丈夫和哥哥,蔡新娥还发展了一名非亲属下线,就是后来“业绩”远远高于她且另立山头的武义人杨秋燕。
  而后,杨秋燕层层发展下线,至2005年5月时,已经形成了人员众多、跨越数省的传销网络组织。这个传销组织仅在武义县就发展了数百名下线。
  据查,蔡新娥、杨秋燕等人常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梧州市等地为据点,在浙江武义、永康、杭州及江西等地积极开展活动。他们以“开超市”、“承包车间”等名义,将亲属、朋友或者熟人诱至传销据点,然后以授课、业务洽谈的方式向所召人员灌输“连锁销售”、“倍增原理”等传销内容,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所召人员同意加入该传销组织。加入该组织的人员依靠这些方法,层层发展了大量下线,并从下线缴纳的“申购款”中按比例提取报酬,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2005年5月,越来越多的武义人发觉上当受骗了,有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到这么多人的报案,武义警方极为重视,马上立案,展开了秘密侦查。很快,十几名该传销组织的骨干分子纷纷落网。
  听到风声的杨秋燕觉得做这一行已经到头,就将上线的“分红”和各地下线的800多万元钱聚拢起来,分几次搬回武义老家,然后藏匿于金华一民房内。2005年10月初,杨秋燕夫妇在亲戚的帮助下逃到了北京。
  杨秋燕躲在北京度日如年,夫妻俩既想投案自首,又怕被判重刑,决定再等上一段时间,看看法院会怎么判他们的传销同伙。而此时,武义警方的侦查人员已悄悄地靠近他们。几个月来,武义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基本摸清了杨秋燕夫妇的情况,并制定了周密的缉捕方案。
  2006年1月,新年伊始,北京正是寒冷的隆冬季节。一天傍晚,武义警方侦查员确定杨秋燕夫妇正在出租房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采取了抓捕行动。当民警冲进出租房时,丈夫汤建伟正两手抱头蹲在地上,为走投无路而发愁。见有人推门而进,两人都是一脸茫然。当他明白来的是警察后,半晌才喃喃自语道:“真没想到,还是让你们找到了!”
  据杨秋燕交代,她和蔡新娥、梁建珍及潘献平(除蔡新娥外,均为武义人)等4人通过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都已经升为“老总”。其中,杨秋燕的非法经营额达到了1660万元,蔡新娥750多万元,梁建珍和潘献平也分别达到490多万元和240多万元。
  今年9月,经检察机关起诉,武义县人民法院对参与传销组织的13名骨干分子作出一审判决:杨秋燕等人均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3年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梦
  传销没有赢家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所谓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虽然大多数人早已知道传销是非法的,也都知道它的危害,但还是有不少人在传销编织的金钱梦中没有醒来。从武义的这起传销案件来看,只要有梦想一夜发财的人存在,传销就很难彻底消灭。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骗了亲人骗朋友的把戏一旦暴露,终将害人害己、众叛亲离!”承办此案的武义县检察院检察官黄武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