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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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近日,我省消保委联合本报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昨天的调查结果显示:75.3%的消费者表示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其中有26.0%的人明确表示曾有过个人信息遭泄露的经历,42.8%的人表示不知道信息是否遭到泄露。对因信息泄露而遭受的电话骚扰,大部分消费者表示愤怒,但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众多个人信息被泄露
  省消保委和本报的调查显示,当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填写详细个人资料时,有七成多的消费者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而杭州的股民李女士却为此大呼恼火。她告诉记者,从2月份开始,自己每天都要接到全国各地关于炒股的陌生电话,“除了关于委托理财的,还有人来问我要不要参加各种炒股高手培训班。”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从去年开始,由于股市活跃,股民电话成为新的叫卖热点,只要花200多元就可以买到一份有5万个浙江股民的名单。
  而在杭州刚买了一套新房子的李女士,从交房那天起,自己的手机就不断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一个月里接了百余个。而隔了不久,装修公司渐渐少了,二手房中介纷纷打电话来打听她是否要卖房。“我压根没把手机号码透露给他们,不知道是哪个渠道出了问题。”她郁闷地说道。

  专家给出维权建议
  在这次调查中,省消保委发现,许多市民都有被推销电话骚扰过的经历,但多数人都不会留意收集证据、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明知道是谁透露了我的电话,可对方死不承认,我也没辙。”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不胜其扰的情况下,也曾经打电话去质问,最后却只是不了了之。该如何应对个人信息被泄露,有专家提出,市民在提高自身警惕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让不法分子无空子可钻。
  专家建议,要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用于商业途径,更多的应依靠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比如:在要网上谨慎填写个人信息;在马路上接受市场调查、或者在公开场合填写资料时,不要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商务信息要与个人生活信息分开,尽量不要在个人名片上公开所有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个人隐私被披露,要及时联系相关机构,要求对方及时删除。

  省消保委呼吁出台相关立法
  在省消委和本报的联合调查中,消费者对加强立法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呼声颇为强烈,在参加调查的消费者中,有80.5%的消费者认为要加强立法。
  法律界人士认为,出卖个人资料是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一种侵犯,是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件太多了,但目前消费者真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又有点困难。”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郑金都律师表示,那是因为中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他介绍,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建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规定某些个人信息是绝对不能外泄的,这也是值得国内借鉴的。
  省消保委发出倡议:企业应当诚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不能随意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当作商品“卖”出去。我国《合同法》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但由于没有相关的配套法律,消费者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越来越多,为此,省消保委建议国家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通讯员张益平本报记者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