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这是一宗在320国道上“即兴演绎”的杀人命案。诱发这一悲剧的,只是货车驾驶员与一个横穿马路的人几句小小的口角……
火气“烧”出来的血案
——桐乡“7·27”国道命案侦破纪实
周维新

  横穿马路引发惨烈悲剧
  2006年7月27日早上8点,一辆满载货物的沪AL3291大货车急速行驶在320国道上,货车的目的地是位于桐乡境内的“中国毛衫之都”——濮院羊毛衫市场。
  正当货车即将通过嘉兴洪合收费站时,一名男子突然横穿马路过来,货车司机见状赶紧急刹车。车祸是避免了,但此时一股无名之火从司机心头燃起:“你咋的啦,眼珠子瞎了是吧,想找死啊!”没想,已经穿过马路的男子转过身来用同样不中听的话回敬了司机。就这样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展开了唇枪舌剑。“对骂”已难解心头之火,明明是你横穿马路有错在先,不但没说“对不起”,竟还敢嘴硬,司机气不打一处来,随即跳下车揪住男子抡起了老拳。男子尽管瘦小但也不是省油的灯,两人抱作一团在地上厮打起来。怎奈,货车司机是个东北大汉,一米八的个头,虎背熊腰,男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三拳两脚就被打趴下了。司机“初战告捷”上了车,谁知男子“不服输”从地上爬起跑到货车前面,趴在了保险杠上以阻止司机开车。大汉司机下车,将其“老鹰叼小鸡”一般拎了起来,扔到了路边。
  司机随即跳上车子猛踩油门,欲快速离开这是非之地。但“吃了亏”的男子哪肯就此罢休,他紧跑几步也跳上了驾驶室边上的踏板,一手抓住驾驶室的门,一手伸进去拉住方向盘,不放司机走:“你小子有种别跑,我打电话叫人来。”男子腾出一只手摸出手机拨打电话。就这样,两人的争吵在这辆快速行驶中的货车上持续着并且愈演愈烈,坐在副驾驶室位置上的押运员一直劝解着,但均不奏效。没出几分钟,货车在经过了洪合收费站后驶进了320国道的桐乡濮院境内,这段路足足有2公里。而男子一直“临危不惧”站在疾驶着的货车驾驶室外,与司机一边相互谩骂一边推来搡去。进入濮院闹市区后,司机突然踩了一下刹车,驾驶室外的男子猛地一个趔趄掉下车去,恰巧头部卡进了后轮子被车拖出10多米远,当场殒命轮下。
  司机见闯下人命大祸,趁乱消失在人群中。

  刑警来到了“交通事故”现场
  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濮院派出所交警队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经查,肇事者是上海鑫贵货运公司的司机,名叫叶军,35岁,辽宁省鞍山市人,现不知去向。同时,死者的身份也被确认,他是在洪合一家羊毛衫厂打工的外来民工黄训金,30岁,云南省镇雄县人。交警很快发现这起表面上看起来像交通事故的案件,存在诸多疑点。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梁建生立即将这起“疑似交通事故”的案情,向桐乡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刑侦大队大队长吕卫强作了电话汇报。“这不单纯是交通事故,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吕卫强当即电告正在另一命案现场的刑侦大队负责重特大案件的副大队长张浩锋。
  此时已是中午12点。张浩锋顾不上喝口水、扒口饭,立即到交警大队办理了案件移交手续。随后,他马不停蹄与大队长吕卫强和刑侦技术人员一起驱车赶往濮院,在“七月流火”的骄阳下他们重新勘查现场、重新走访现场目击者,并去洪合收费站调阅早上的录像资料。至此,这起发生在320国道上的“疑似交通事故”正式纳入了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紧张工作,案情水落石出,原来这是一起“间接故意杀人案”。
  一切“操作”完毕已是日薄西山时分,张浩锋他们回到了刑侦大队继续有关工作,并与上海鑫贵货运公司取得联系,经多方证实,制造这起“国道杀人案”的叶军当晚不在上海,可能已逃回辽宁老家。
  事不宜迟,警方连夜决定,由张浩锋带队的4人抓捕小组马上出发北上缉凶。

  远征北国
  凶手网吧落网
  翌日上午,张浩锋与3名刑警直飞北国辽宁。
  到了那里后,张浩锋他们得到了辽宁同行的大力支持,但从外围调查的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据了解,叶军没有前科,但“驾龄”10多年,而且以前一直在鞍山市的公安机关给领导开车,他对公安办案的“套路”了如指掌,反侦查能力远比一些“蛮打蛮干、无头无脑”的人要强。他一不回家、二不与亲戚朋友联系,连原来使用的手机都换掉了。他在辽宁的一些地方露过面,但他一会儿在铁岭,一会儿在鞍山,一会儿又出现在四五十公里外的辽阳市,在偌大的一个辽宁省与警方玩起了“猫与老鼠”的游戏。张浩锋牙齿咬得“咯咯”响:不抓到你我也不回浙江老家!
  在跑马灯似的东躲西藏了一段日子后,自我感觉良好的叶军终于在辽阳市郊一处网吧出现。8月31日晚,正当叶军沉浸在网上虚拟世界时,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他的手上,当他转身的一刹那,看到了“生脸”的桐乡刑警,也看到了熟悉的鞍山警察,他一脸疑惑地问:“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被押回桐乡后,叶军起先试图“赖账”,一口咬定这是交通事故,自己顶多属于“肇事逃逸”。第三天,张浩锋坐在了他的对面,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在身经百战的刑警队长面前,一直“硬撑”着的这个东北大汉没几个回合便败下阵来,交代了自己与横穿马路的男子发生争执后不顾其安危继续快速行驶,并在濮院新生路口紧急刹车致使男子从车头掉下去,被当场碾压致死的详细经过。至此,这起发生在320国道上的“疑似交通事故”终于还原真相。
  “我非常后悔自己的不理智,要是当时能忍耐一下就好了。为了一口气、一时之火,害人害己呀。现在想来,真是‘冲动是魔鬼’、‘小不忍则乱大谋’啊。”审讯室里,叶军如是说。
  9月8日下午,经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叶军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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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之火就这样突如其来地轻易地“烧”毁了两个当事人。这一悲剧警示人们:罪与非罪,也许只缘于一口气。人与人之间,应多些人情味,少些火药味。有了包容、理解、协商、妥协,许多矛盾其实并不难解决。善待他人,其实就是善待自己,善待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