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伪造央视印章骗钱还恶人先告状
体育经纪人栽在《同一首歌》上
阿凡 冬简

  初秋的夜晚,监舍外又飘来熟悉的《同一首歌》主题曲,此时的汪崇余百感交集,这个曾“导演”让《同一首歌》走进东阳横店却最终让自己走进囚牢的男人听着听着,不禁泪流满面……

  体育经纪人偶遇总监
  往事不堪回首。今年33岁的汪崇余是淳安县中洲镇畈头村人,前几年,不甘心一辈子做农民的他跟着哥哥来到杭州打工。经过几年的努力,汪崇余不仅取得了大专文凭,而且还取得了体育经纪人的资格,成为不少城里人都羡慕的“高级白领”。
  汪崇余能说会道,交际甚广,加上跟人策划过几场体育比赛,认识了几个影视文艺圈的明星、名人,于是,他有些飘飘然了,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搞定,他居然把目光瞄准了中央电视台的《同一首歌》。
  2003年4月,汪崇余为了伪造证明,叫人私刻了“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戏曲音乐部”公章一枚,并公然在当年上半年起诉省内一家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时,用此公章打证明作证据在法庭上展示,着实吓了被告一跳。
  不过,这还算小事一桩,更大的事在后面。2003年7月,汪崇余结识了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总监张某,得知横店集团为庆祝第五届中国农民旅游节,欲引进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栏目组于2003年11月1日到东阳横店演出。他当场拍拍胸脯说自己能够办到,表示由他去联系。为了取得张某的信任,没有多少资金的汪崇余委托杭州一家经济信息咨询公司借资3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于同年8月5日注册成立杭州华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娱”),汪崇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经营范围不包括中介文艺活动。公司成立的第二天,注册资金就被抽出29万元归还给杭州某经济信息咨询公司了,但是即便是一个空壳公司,又不得从事中介文艺活动,汪崇余还是信心十足,他摇身一变成了文化经纪人,准备从“导演”《同一首歌》中大捞一把。

  骗对方匆匆签约
  果然,“华娱”成立的当天,经汪崇余的一番活动,“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系列纪念活动组委会就委托“华娱”全权策划、实施在浙江省举行的“同一首歌·走进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暨第五届中国农民旅游节开幕式”活动。几天后,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应汪崇余要求,全权委托“华娱”联系、策划2003年中国横店农民旅游节开幕式,全权委托“华娱”引进《同一首歌》栏目组来横店举行大型演唱会。
  2003年9月9日,汪崇余得到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戏曲音乐部同意赴浙江举办“同一首歌·走进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大型公益文艺晚会的函,并传真给了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在函中没有准许与第三方合作的情况下,当天,“华娱”与“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系列纪念活动组委会签订了关于联合举办“同一首歌·走进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大型公益文艺晚会暨第五届中国·横店农民旅游节开幕式的合同书。10月4日,汪崇余在明知“同一首歌·走进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公益文艺晚会不得有任何商业色彩、无法准时落实港台演员的情况下,答应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在不标价的前提下销售门票,并于当日与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联合举办“同一首歌·走进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大型公益文艺晚会暨第五届中国农民旅游节开幕式的合同书,约定演出时间为2003年11月1日,还于当天提取了10万元。

  竹篮打水一场空
  2003年10月7日,汪崇余找到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戏曲音乐部制片人马某,让马某联系有关演员。马某联系后告知只有满文军有档期,其他演员均无档期而不能参加演出。汪崇余得知后未积极联系演员,却多次向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谎称会按合同落实演员。
  此时还蒙在鼓里的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一直以为《同一首歌》能如期走进横店,10月8日,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按约汇给“华娱”216万元。10月23日,汪崇余就将其中的200万元予以转移。
  眼见11月1日这个大限就要到了,汪崇余落实演出的事还没有着落,经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多次催促,汪崇余才将一份演员名单传真过去。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一看这名单,傻眼了:原先汪崇余吹嘘的那些大腕都不在其中,当即表示不予认可。10月17日,汪崇余陪同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戏曲音乐部制片人马某、导演谢某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张某等人到横店察看演出场地。当马某、谢某等人见到有咨询热线的“同一首歌·走进横店”宣传横幅和海报后,谢某向汪崇余提出这是商业操作行为,如果中央电视台知道就不会到横店录制“同一首歌”晚会。汪崇余明知晚会可能被取消,也不告诉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却于当天下午从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提走222万元钱。至10月22日止,汪崇余仅与部分内地演员签约,并未落实港台演员。
  2003年10月21日,中央电视台正式通知“联合国亚太残疾人十年”系列纪念活动组委会:因组委会未经央视同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并实施商业运作,取消“同一首歌·走进亚太残疾人十年”大型公益文艺晚会。

  合同无法履行
  眼见自己从《同一首歌》中赚一票的梦想就要破灭了,汪崇余实在不甘心,他决定恶人先告状。同年10月18日至21日,汪崇余暗中指使他人两次到横店搜集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进行商业操作的证据,并于10月24日以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违约为由,向法院诉请赔偿损失及违约金共计553万元,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另一方面,汪崇余在10月22日至27日,仍与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协商如期举办《同一首歌》晚会,并继续与多名演员签订关于到横店参加《同一首歌》晚会的协议,而且将部分签约时间提前到10月15日、16日,意图编造积极履行合同的事实。
  纸毕竟包不住火。2003年11月1日,第五届中国·横店农民旅游节开幕式上人们翘首以待的《同一首歌》并没有走进横店,受到欺骗的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怒不可遏,向公安机关报案。2003年11月26日,因涉嫌合同诈骗,汪崇余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了大部分赃款。

  判决一波三折
  2004年12月23日,东阳市法院一审审理后认定汪崇余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对此判决,汪崇余不服,提起上诉。
  2005年3月29日,金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同年6月22日,东阳市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重新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依法判处汪崇余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汪崇余对此判决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此后不久,金华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在二审庭审中,汪崇余辩称自己没有罪。他说,自己只是根据街上“牛皮癣”广告提供的电话号码,打了一个电话后向对方购买了一枚“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戏曲音乐部”的印章,因此不能认定为私刻印章。他坚称自己与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只存在合同纠纷,不存在合同诈骗。汪崇余聘请的律师也在法庭上再次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
  近日,金华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除将一审判决中认定的诈骗数额448万元改为222万元外,对其他事实均予认定,依法以汪崇余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合同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