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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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这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下落可得千元奖金
全省首份“执行悬赏令”发出
本报记者 余春红/文 陈立波/摄 通讯员 申屠清儿

  本报讯  一个叫马云康的人,在杭州市余杭法院有8个案件共297万元标的未履行,债主和执行人员找他找得很苦。迫不得已,一个债主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昨天,余杭法院向媒体公布,对6个案件进行悬赏执行。据悉,该院是省高院不久前出台悬赏执行等5项制度后,首家进行悬赏执行的法院。
  在昨天余杭法院公布的6件悬赏执行案中,马云康一人占了两件。据申请人余杭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信用促进会的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在该促进会的担保下,信用社借给一家公司90万元款项,现在促进会作为担保单位已偿还了贷款,法院判决为借款单位反担保的马云康和另一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据余杭法院介绍,这个马云康这几年间在余杭法院已有27件案件,目前还有8件没执行完毕,但其人已不知去向。为此,余杭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信用促进会和杭州中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如果谁能提供马云康的下落,这两家申请执行人愿意奖励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款项的5%。昨天执行人员去查封马在余杭区的一套住房时,发现门上还贴有上城法院的封条。
  另有4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也愿意出上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资金进行悬赏。被执行人分别为:孟果(住杭州西湖区阔石板42号)和黄志刚(住杭州上城区小营公园17号)、张阿元(住杭州余杭区仓前镇苕溪村24组扒桥头12号)、杭州协凯箱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银凤)、王利国(住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西安村13组南河村15号)和戴银芝(住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村1组大仙庙26号)。
  如有人知道以上案件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情况,可以联系余杭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571)86233100、8623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