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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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老案出现颇具人情味的转折
被执行人家庭变故经济困难 申请人自动放弃1万多债权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辛成

  “我执行工作做了十多年了,申请人自动放弃全部债权的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杭州市江干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洪子明激动地对记者重复这句话。一个7年多前就立案执行过的老案,昨天出现了一个令人喜出望外的转折,鉴于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实情,债权人表示自动放弃1万多元货款的债权。
    记者急切想见到的这位宽宏大量放弃债权的申请人叫刘亮鑫,是杭州中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老板。多年前,刘老板与浙江汽配城凌志汽配经营部的负责人姚先生有业务往来,刘老板向姚先生供应汽车配件,到1998年11月20日,姚先生欠了刘老板13116元货款。1999年11月,刘老板起诉到法院,要求姚先生支付货款。当年年底,法院判决姚先生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刘老板货款和违约金共计1.4万余元。
    此后,姚先生只支付了1000元。为此,2000年7月,刘老板的公司向江干区法院申请执行货款1.3万余元。
    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姚先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刘老板的公司也没有提供财产线索。因此,立案执行当年8月,刘老板的公司申请中止执行。法院裁定准许。
    这个案件就此一搁6年。2006年年底,刘老板在媒体上看到江干法院执行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新做法,执行很有成效。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法院要求恢复对他货款案的执行。
    江干法院老执行员洪子明接手该案后,马上到银行等相关部门对被执行人姚先生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仍然没有发现可执行的财产。而与被执行人姚先生本人接触后,了解到更多情况。
    姚先生近几年里遭遇了家庭变故,经济情况很不好。2003年,姚先生的女儿因病去世,当年年底,姚先生本人查出患了尿毒症,靠血透维持生命。到2004年6月,姚先生做了肾移植手术,直到去年8月,身体才慢慢恢复正常,现在还要继续用药。因为生病,姚先生一家欠下了不少债务,日常支出还要靠亲戚朋友和村、镇有关部门的资助。
    执行员洪子明把姚先生的家庭情况告诉了刘老板,有关部门也为姚先生出具了经济困难的证明,刘老板证实后决定放弃对姚先生的执行,1万多元的货款他不要了。
    昨天,刘老板和姚先生在法院碰了面,不善言辞的姚先生把感激写在脸上。更激动的还是执行员老洪,他说,这样喜剧性结束的执行老案是头一遭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