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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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娃”推销水果 假货掩盖烂货
通讯员 孙建新 李苑峰 本报记者 姚力

  “外包装上是可爱的‘奥运福娃’,里面的水果却都是烂的,这个老板真缺德……”近日,长兴县工商局根据举报,突击检查了水果市场。
  执法人员发现,这些水果包装箱外表印有“福娃到家 幸福全家”字样,四面有“福娃”图案、“迎2008”字样以及奥运五环徽记,却没有商家名称和地址。打开包装,上面的水果还行,下面却是烂的。
  据当事人交代,这些水果都是从江苏一家水果市场进的货。由于天气转暖,部分水果坏了,为了减少损失,他们就把坏的水果换到了下一层。至于外包装箱上印有福娃,该经销商称运来就是这样的,因为外包装箱上印有“奥运福娃”标志的水果比较畅销。执法人员当即查扣了这些水果。
  工商执法人员解释:“‘福娃’以及奥运五环徽记均属于奥林匹克标志,未经授权,商家不得擅自使用。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工商部门据此对该商家的侵权和以次充好行为进行了处罚。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市场上有不少经营者随意使用“福娃”标志,有的饭店甚至在门口摆出“福娃”造型来招揽顾客。为此,提醒广大经营者:“福娃”形象及其标志固然可爱,但不能随意滥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一经确认,将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