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警惕废旧彩电“浓妆再嫁”
本报记者 姚力 通讯员 谢岸斌 陈健民 王烨

  一堆废旧的电视机零件,摇身一变组合一番,成了全新的“名牌”彩电,价格低廉,却留下安全隐患。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家庭更新家电的速度也在加快,一些不法经营者为追求利润,购进废旧电视机,拆下显像管,非法拼装成所谓的品牌电视机,甚至将一些接近报废或已 “超期服役”的旧彩电,通过“贴牌翻新”后销到相对落后的农村和民工聚居区——

  超期服役的贴牌翻新
  近日,湖州吴兴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通过暗访明查,一举端掉了3个出售“贴牌翻新”旧彩电的市场摊点。
  工商执法人员在走访当地埭溪山区一些工矿企业时发现,那儿的民工工余时常常是十几个人守着一台旧彩电看,这些旧彩电都是花三四百元从旧家电市场买来的,尽管外壳显得很粗糙、图像也不太稳定,但都有一个响亮的品牌:三洋数码、三星王牌等。这一现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执法人员初步认为这些彩电很有可能是非法拼装的旧彩电。
  后来,执法人员在埭溪某家电市场发现,经常有一辆外地牌照的货车“路过”此地,卸下几台旧彩电,外包装却很新,标的大多是名牌。据周边的一些摊主及居民反映,货车是专门运送旧彩电的,每周一至两次,很有规律。
  执法人员对当地电器市场及部分家电维修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在其中3个摊位上,现场分别查获3台创维、1台三星王牌、2台飞图、1台健王电视机。经初步调查,查获的电视机全都是 “三无”产品。这些接近报废或超期服役的旧彩电“贴牌翻新”后,以送货上门的方式,运到乡镇,由当地家电经销商帮助代销。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被查获的7台彩电,均属冒牌货,对这种代销“傍名牌”旧家电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换个零件变名牌
  无独有偶。前不久,台州路桥区工商分局城北工商所也查获一起假冒伪劣电视机销售案。查获的这批电视机大多贴有国内和国际名牌商标,当工商人员打开崭新的电视机外壳,发现里面大多是旧的零部件。
  当日,工商执法人员对银座北街附近的一间简易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仓库里密密麻麻堆着SONY、海信王子、飞利浦画王、长虹金品等18种品牌的534台电视机。然而,当事人陈某对其中的15个品牌的电视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涉嫌假冒伪劣,执法人员还在现场查获部分散装的说明书、保修登记卡、合格证。另外,当事人陈某在银座北街附近有一家店面,经查实也属无照经营,被工商部门责令停业。
  据陈某交代,从去年12月份开始,他与一名姓陈的外地人进行联系,外地人称其有一批 “洋垃圾”翻新货,就是地下工厂用旧显像管加工的翻新电视机,因这些货价格极低、有利可图,他便动心购买了,其中最低的购入价格仅为每台80元,这批货主要卖给外地民工和当地的农民。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了各种品牌的电视机102台,总计发生非法经营额88455元。执法人员同时暂扣了涉嫌违法销售的各种品牌假冒电视机534台。
       
  工商提醒:废旧电视是“定时炸弹”
  据专家介绍,其实不法分子所谓的翻新工作,就是用一些专用仪器对显像管进行打磨、电击,再次激活显像管,然后重新组装一下就成了。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购买废旧、拼装彩电。由于旧彩电显像管属于危险废物,组装的彩电具有极大的辐射,不但有害人体健康,也容易引发火灾,构成消防隐患。旧显像管多数已超过使用年限,使用寿命已很短,更为严重的是,旧显像管在翻新的时候往往打磨不均匀,会导致电视机受热不均匀,容易起火甚至爆炸,无疑是“定时炸弹”。电视机属于三包产品,正常电视机显像管在3年内是保修的,而假冒伪劣电视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保修,消费者购买低价的假冒伪劣电视机,便宜也只是一时的。

  消费提醒:如何辨别翻新货
  工商部门建议:一是看外观工艺。翻新电视的外壳塑料大多黯淡无光,缝隙粗细不均,边缘毛糙。二是看批号,正规电视机身上可以找到生产批号信息,而翻新电视机上基本没有。三看显像管的颜色、形状也能识别翻新彩电,新工艺生产的显像管为了提高对比度,降低反射眩光,大多是纯黑色,而且是纯平、超平居多。而旧显像管的颜色往往发白,或是灰色,更以球面管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