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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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不规矩也违法

  案情回放

  7月17日,广西某学院大二学生陈诗甜(化名)来到南宁市时空网,要求该网站提供相关原始材料,欲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原来,6月30日下午,一位网名叫“卡巴斯基”的网民在时空网上发出了一则题为“全南宁市通缉此人!”的帖子。帖子称陈诗甜因赌球欠他25900元,已写下借条,因躲债不知下落。有知情者速与他联系,有重酬。帖子公布了陈诗甜的照片、就读院系、曾住址、手机号码、电话号码、QQ等详细联系方式。

  第一时间删除帖子
  17日上午,时空网一位姓黄的论坛编辑说,我们在第一时间删除了题为“全南宁市通缉此人!”的帖子,对此后的转帖,一经发现,也立刻删除。我们认为:赌球是违法的,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上公开他人的隐私也是违法的。当事人已与我们取得联系,只要她出具律师函,我们就提供相关的原始材料,全力协助警方调查。
  虽然该网站论坛管理员在第一时间删除了此帖,但该“网络通缉令”还是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截至7月1日晚,近万名网民浏览了该帖,并有1000多条回复。自7月3日起,地方媒体陆续对此事进行了报道。7月3日一早,正在梧州家中度暑假的陈诗甜接到一位朋友询问电话后才知道自己被“网上通缉”。她立刻上网查看相关报道,发现“卡巴斯基”是自己通过网络认识的一位网友罗某。

  “我没赌过球”
  对罗某称她因参与赌球欠下巨债的帖子,陈诗甜非常愤怒:“没有这回事,我没赌过球,我没欠他钱。”
  因为这份“网络通缉令”,陈诗甜与家人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骚扰电话响个不停,陈家只好把电话线拔了,对外联络改用一个只有几位亲朋好友才知道号码的小灵通。由于照片被公布在互联网上,陈诗甜被迫把一头及腰卷发剪到及肩处,“剪短头发,大家就不容易认出我了。”她无奈地说:“这件事毁了我的名誉,将来恐怕找工作都受影响。”
  14岁开始接触互联网的陈诗甜,平时喜欢在网上听歌、玩游戏、聊天。她还建了一个QQ群,有时组织网友们聚会联欢,没想到有一天,互联网成为伤害她的一把利器。“其实互联网只是一个工具。我现在还是很喜欢上网。”陈诗甜的笑容依旧甜美。
  7月6日,陈诗甜向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报案,指控他人在互联网上侵犯其名誉权。
  目前,南宁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林鹂 莫小康 凌陈)

  维权之路

  那么,网民在网络上该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远离“网络通缉令”之害呢?

  网络安全专家:保护个人信息
  作为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杜彦辉副教授认为,网民若要远离“网络通缉令”,避免私人信息被发布,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据他所知,现在很多在“网络通缉令”上发布的个人信息,都是网民用搜索引擎找到的,而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黑客技术。所以,网民在上网时,遇到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情况(如申请邮箱等)一定要小心谨慎,特别是不要在陌生的网站和陌生的邮件中留下自己的真实信息。
  同时,还要重视对密码的保护。除了不要随意把密码透露给其他人以外,还要记得定期更换密码;设置密码时要注意把密码设成字母与数字的组合,而不要仅仅是简单的数字。像有些网民习惯把网络上的所有密码都设置成自己的生日或者电话号码,这样的做法就很危险。

  论坛管理者:慎重处理与网友的关系
  人民网论坛相关负责人提醒网民,在处理与网友的关系上也要保持慎重。网络是虚拟的,网民成分也很复杂,所以大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透露个人的信息,特别是在与陌生人聊天时,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一旦在论坛中遇到问题,网民要及时与论坛管理者沟通,这样才能让管理者迅速了解情况,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
  针对“网络通缉令”的盛行,该负责人呼吁广大网民在论坛中要理性讨论、文明发帖。他说,网民应该做到不发布、不轻信、不传播没有正式消息来源的网络传言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帖文。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不合理的“网络通缉令”,为大家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

  律师:注意保留证据
  北京市问中律师事务所的闫芳律师认为,一旦在网络上遭遇到“网络通缉令”,广大网民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站对其发布的内容负有监管责任,网民若发现某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知该网站的管理者立即删除有关的侵权内容,以免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
  闫芳说,事后若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网民则要做好网络侵权的证据保全工作,以便进行维权举证。目前的方法大多是选择公证的方式。如果网络上的内容不仅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甚至已经严重到属于治安管理的范畴,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民还可向有关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的救济。 
  (韩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