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夏宝龙在全省“四五”普法总结暨“五五”普法动员会上强调:
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本报首席记者 仇建 文 本报记者 王志浩 摄

  本报讯  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昨天召开的全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我省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出席会议。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全省“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开展“五五”普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工程,是顺利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夏宝龙强调,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始终,自觉用以武装干部群众头脑、指导普法工作实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努力建设“法治浙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理念、载体和形式。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本领。
  夏宝龙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切实保障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