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火与法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关注消防安全 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在我国消防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为引导人们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本报与省消防总队合作,用两个版对《意见》进行多方位解读,希望消防安全意识能更深入人心。让我们的家园远离火魔!

  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动力
  本报特约评论员
  在当前我国消防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的背景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它为推动消防事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意见》的出台,是历史的要求、时代的呼唤。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国务院及时出台《意见》,有利于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利于不断改善广大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切实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有利于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落实《意见》,必须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大力发展以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贯彻落实《意见》,必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要在政府领导下,公安消防、建设、工商、安全监管等监督、执法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把好消防安全监督关;教育、民政、文化、卫生、旅游等行业、系统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民要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贯彻落实《意见》,必须加强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贯彻落实《意见》,必须建立消除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立案销案等监督检查机制。
  贯彻落实《意见》,必须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严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发展我省消防事业,不断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谱写我省消防事业新篇章
  访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张华锋
  在“十一五”开局之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日前,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张华锋就我省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接受了本报专访。
  张华锋总队长说,《意见》下发后,我省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贯彻思路,要求以贯彻《意见》为契机,抓紧制定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实现火灾四项指标持续“零增长”。
  近年来,我省消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大消防监督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消防安全形势还很严峻。一是火灾事故多发。2005年,全省发生火灾9262起,直接财产损失6373万元。二是组织管理薄弱。有的地方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投入不足;有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相关监督、执法部门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三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全社会的消防教育还不够普及,许多群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逃生自救。《意见》的实施对扭转我省火灾高发势头,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谈到我省宣传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时,张华锋介绍说,贯彻《意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努力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广泛深入地宣传《意见》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总结推广一批基层消防工作的经验做法。二是抓紧制定工作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规划,把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地方消防力量建设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三是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全面推进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推动城乡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拓展公安消防部队的社会服务职能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作用。四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大力推动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公共消防安全。他指出,贯彻落实《意见》,当前要重点抓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狠抓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治,着力解决一批严重威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消防安全问题;狠抓农村消防工作,着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狠抓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张华锋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各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出租房屋和“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不落实危及公共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要严把行政许可关,凡是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凡是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一律不准使用;凡是未经消防检查合格的场所,一律不准开业;凡是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一律不准流入市场。张华锋还要求全省消防部队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提高灭火救援水平。要大力加强专业化灭火救援队伍建设,立足处置各种特殊灾害事故的实战需要,开展区域性和跨地区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努力提高处置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石油化工等现代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的攻坚能力,最大限度地遏制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接受专访时,张华锋强调,做好消防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玉辉)

  出台背景
  一个指导我国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凝结了中央领导对消防事业的关怀,凝结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凝聚了广大消防工作者的集体智慧。
  “十五”以来,按照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当前公共消防安全的基础还很薄弱,还有许多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深层次矛盾和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亟待解决,消防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中央领导对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消防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意见。去年5月以来,公安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经反复修改,起草了《意见》。
  “十一五”开局之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工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全国下发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内容全面、文字精练、层次清晰,是对《消防法》的进一步诠释。《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和指导意义。              
  (晓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