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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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好法官
——记天台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坚■
本报通讯员 李艾华 梅明赞 周志强 本报记者 蒋东晓

  在天台有一位被当地老百姓交口称颂的法院院长,亲历案件的当事人都熟悉他的名字,他就是天台县人民法院的“领头雁”王坚■院长。
  2002年12月,王坚■调任天台县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短短三年多时间,天台法院的调研工作取得历史性的突破,行政审判被评为全国先进……天台法院取得的每一个业绩都缘于王坚■院长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对天台人民的血肉深情。因此,他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最高奖赏──被誉为“济公故里的人民好法官、好院长”。

  嫁给天台 嫁给法院
  王坚■院长说,自己不是伟人,也有普通人的儿女情长。刚来到天台法院,他特别牵挂在椒江工作的妻子和在临海市读中学的女儿。但一件偶然的事情使他坚定了信心,促使他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落实在一步一个脚印的苦干上。那是他走马上任伊始,农历年二十九最后一个院长接待日,他接待了龙溪乡的刘老汉。刘老汉中年丧偶,含辛茹苦地将三个子女拉扯成人,原指望着老了能有个依靠。眼看着儿女们的日子一个比一个好,然而古稀之年的刘老汉却被三个子女当作皮球似的踢来踢去。刘老汉写了诉状,告了这些不孝子女。然而在大年二十九那个大雪纷飞的早晨,老汉却走了40多里的山路找到院长接待室,要求撤诉。原因是儿媳以离婚相要挟,老汉不忍心拆散儿子的家。
  王院长说,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良知驱使他踏着厚雪覆盖的山路,来到刘老汉二儿媳的家。刘老汉媳妇见有人上门做说客,也不知来者是谁,不理也不睬。王院长自己在灶前找了张小凳子坐下,开始和她拉起家常。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她从司机嘴中得知眼前这位竟然是县法院刚调来的院长时,终于红着脸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是大年三十,清晨,当四面八方的鞭炮声震耳欲聋地传来之际,王院长想,今天是本年度最后一天上班,待安排好院里值班,也应该早点回家和妻儿团聚了。正在这时,听到有人敲门,这么早难道就有人来告状?拉开门,看见的是满头白发的刘老汉,手里端着一碗东西,也不知在风雪中站了多久。他心中一热,忙请他进屋。老汉见了他就作揖:“王院长,你做了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我给你拜年来了!”边说边递上一碗已经凉了的年糕……老汉走了40多里山路,送来了一碗年糕和新年祝福。可亲可敬的父老乡亲啊,一股热辣辣的东西,在王院长眼里直打转。他感到惭愧,自己不过是依照法律和良知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老百姓就开始感天动地地报答起来了。王院长深深地感到:天台山的老百姓这么淳朴,自己作为他们的父母官,有什么理由不能舍小家为大家呢!
  在新年干警和家属的联欢晚会上,王院长以心相许,深情地对全院干警说:“要当好天台法院这个家,我决心再改一次嫁,嫁给天台人民,嫁给天台法院,一心为院,以院为家!”

  司法救助  生而平等
  在王院长心中永远有一杆标尺,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院长很能体恤基层群众的疾苦,他坚持认为法院的大门应该始终为“生而平等”的困难群众敞开着。他说,虽然我们的办公条件、物质装备不如发达地区法院,但我们落实司法为民的措施不能落后,当一个人、一个单位遇到困难,我们要帮助其实现诉讼权利,这些是“公平”、“公正”、“公民权利”的应有之义。他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救助措施,坚持巡回流动办案制度,通过电话立案、流动办案、巡回开庭等形式、积极开通绿色救助渠道,努力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同时,还通过发送《诉讼告知书》、在电台开办法律专栏、公示栏公布等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司法救助的内容、范围、对象的宣传力度,使司法救助在天台山区深入人心,让群众明白没钱照样能够打官司。救助行动大大便利了群众诉讼,提高了天台法院的声誉。翻阅着法院档案室里一叠叠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卷宗材料,翻阅着一份份饱醮着当事人热泪和期盼的申请书,王院长读出了老百姓的苦难和希翼。因此,他从上任的那一天起至今,共批准减免、缓交诉讼费用140多万元,1500多名困难群体得到了司法救助。那区区几千元、几百元减免的诉讼费,对于有些人来说,也许不是多大的数目,但对于那些困难群众来说,却是救命的钱!王院长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是要通过具体的审理案件,使“公平、公正”这些概念转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结果。

  院长出钱  感动老人
  “法院王院长、周庭长真好,要不是你们这么好,我这身老骨头不知道还有几天”,“王院长还自己掏钞票,让庭长送我到敬老院,真是待我太好了”……这是天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周方锐庭长按照王院长嘱托,送一状告儿子不赡养、已在外乞讨数日的年近九旬高龄的蒋姓老人,到敬老院暂时安顿的路上,老人说的话。
  今年1月,88岁的蒋姓老人来到天台法院信访接待室,要求法院及时处理他次子不赡养的案子。王院长耐心地听取了他的零乱的诉说。经核实,情况是这样的:老人的赡养问题已经过法院处理,由两个儿子轮流负责他的食宿。因他不愿随小儿子生活,轮到小儿子负担时,由小儿子每月给支付75元,后因嫌钱少等原因,他与小儿子矛盾激化,故再次将小儿子告上法院。眼见春节临近,老人年事已高,加上案件的处理也非一时三刻能够解决,王院长当即掏出自己的500元现金,并嘱咐民一庭周方锐庭长将老人送至敬老院暂时安顿,让他先过个平安的春节。
  在得悉法院院长亲自掏钱送老人来敬老院时,天台县平桥敬老院的领导为法官的亲民作风所感动,毫不犹豫地接收了老人,并当即安排其食宿。

  绿色通道  专为民工
  今年1月15日,是潘某11等名农民工盼望再次领到18500元工资款的日子。这是他们于2003年,为一个体户承包装修天台某宾馆,做了近一个月的泥水工所应得的工资。因屡次催讨无着,才起诉于法院。案件经天台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上述的付款协议。
  凡牵涉农民工工资款的劳务合同纠纷,都可进入天台法院的诉讼绿色通道,这是王院长来院后倡导的。该通道对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力求速裁,力促调解,力督自觉履行,力争缩短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的时间。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该院就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了清查和疏理,对涉诉的公司、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类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个体私营企业进行摸底和排查,并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主动与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系,形成合力,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涉诉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款。
  至今,该院审理的30多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已有950多名农民工领到了100多万元工资款。

  廉洁执法  正已正人
  “打铁先要本身硬,正人先要正自己”。王院长常常告诫自己:“塑造形象,廉洁执法,领导要成为群众的一面镜子。”王院长长期在办案一线,最了解干警的苦衷。他认为,院领导一方面要为办案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积极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从严治警,决不护短。有一次,当事人蔡某写信向法院反映,她在履行支付女儿抚养费案件中,被执行人员重复执行的情况。监察部门迅速就信中所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查明蔡某在执行立案前,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上半年应支付的600元抚养费自觉履行,只是在履行义务时未经过案件经办人,而是托人直接将执行款付至法院财务室,其前夫在未按时收到款项的情况下,认为蔡某未自觉履行义务,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在执行过程中,因蔡某没有提供已履行义务的有效证据,从而导致了这起重复执行错误的发生。情况查明后,王院长非常重视,他放弃休息时间,亲自带领有关人员来到蔡某家中,向其退还因执行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重复执行的款项,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针对此事,王院长专门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就这一事件中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在全院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教育活动,加强对有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王院长还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法院人才培养、发展和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他本人撰写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被省级以上刊物录用3篇。身教重于言教。天台法院的学术论文从前几年的每年一两篇增加到40多篇,质量上也有了质的飞跃。该院法官还撰写了各类信息报道文章500多篇,被各级报刊、电台采用近400篇。该院真正将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以调研促审判、以审判促调研的良性互动,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其中行政审判还被评为全国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