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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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钱花的少年为啥还要偷东西
廖玮

  这是海盐县一位检察官与青少年嫌犯的一段对话。该案6名盗窃嫌犯中,4人未满16岁,2人未满18岁。他们说,他们从不缺钱花,父母有求必应,但他们在家里过得并不开心,不如外出偷东西。那么——

  问:爸爸妈妈是不是经常关心你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
  答:从来没有,他们很忙。
  问:爸爸妈妈是不是经常坐下来与你聊聊天、谈谈心?
  答:从来没有。
  问:爸爸妈妈是不是经常带你们出去玩玩、开开眼界?
  答:从来没有。
  问:你经常和谁在一起?
  答:爸爸妈妈在外忙于工作,没人理我,我只能和外面的“哥们”天天在一起玩。
  问:你们都玩些什么呢?
  答:买衣服啦、请“小朋友”吃饭啦、上网吧玩游戏啦、打牌赌博啦,实在无聊,就去偷点东西刺激刺激。
  问:你是不是愿意将心里话告诉爸爸妈妈?
  答:不愿意,说了也没人听。
  问:你觉得爸爸妈妈对你好吗,是不是对你太过溺爱?
  答:我不知道他们对我是不是好,我在家里很孤独,没人陪我说话,但我从来不缺钱花,只要我开口要钱,他们肯定会给我,而且百试不爽,有求必应。
  问:既然不缺钱花,又为什么要去偷东西?
  答:我只是觉得好玩罢了。如果我不去偷的话,“小朋友”会说我很没用,没胆子,这样我就会没面子。其实我偷的时候心里也很害怕的,怕被人发现,怕出事情。
  这是海盐县检察院公诉科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承办检察官在提审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程某时的一段对话。最后,程某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抬起头问检察官:“我能判多少年啊,我会坐牢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且数额巨大,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你在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察官回答。
  程某低下头,沉默了。
  程某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有稳定的职业,家庭条件虽说不上优越,但也衣食无忧。程某又是家里的独子,父母为了给他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每天在外忙于工作,除了完成厂里交办的正常工作任务外,还勤于做些水果生意;自感对儿子疏于照顾,为弥补心灵上的愧疚,他们更是对儿子有求必应、疼爱倍至。
  但是儿子程某却没有把父母的良苦用心和艰辛打拼放在心上,反而觉得父母不关心自己,不爱自己,有很强的失落感,甚至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人,两代人之间由此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初中毕业以后,尽管已经顺利考上职高,但程某还是觉得读书没意思,在父母的反对声、叹息声、恳求声中坚决退了学,从此浪迹街头。
  6个月后,因为连续盗窃作案3起,程某终被警方抓获。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他不思悔改,继续盗窃作案2起,窃得物品价值人民币36318.6元。然而据他说,他从不缺钱花,之所以去偷,主要是为“哥们”弄钱,以显示自己存在的价值,显示“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魄。
  更令人惊叹的是,该案的其他5名涉案人员,其中4名在实施犯罪时均未满16周岁,1名在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而他们外出偷盗作案的理由竟非常相似:“父母不要我们了,他们从来不关心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