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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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关工委将为小卢提供住处和辅导
“浙江在线”将和本报共同关注小卢的命运
见习记者 李道演

  本报连续3天报道了衢州孤儿小卢流浪街头近一年的可怜遭遇,和爱心企业家、律师向小卢伸出援手的感人故事。昨天,这种感动还在继续。
  昨天下午,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少年英才奖励基金会秘书长沈国华专程来到报社,对本报关于“关爱流浪孤儿”的系列报道给予了高度评价。沈国华说:“小卢是社会流浪儿童的一个典型。报道不仅发动社会爱心人士资助小卢的生活费用,更着眼于从法律途径解决小卢的抚养问题,为小卢的健康成长长远考虑。这种治标更治本的做法,对关工委的工作也是一种促进。”
  沈国华表示,省关工委也将全力介入对小卢的帮教活动。鉴于小卢目前还处于流浪状态,省关工委联系了小卢当前所在地的关工委,由他们为小卢提供一个安定的居所,结束孤身漂泊流浪的日子。同时,他们还将安排青少年心理咨询专家对小卢进行辅导教育,希望能够解除他一直存在的对外排斥心理,纠正他长期流浪所形成的冷漠性格。
  沈国华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应共同伸出援助之手,为流浪儿童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氛围。其中,媒体的力量很重要。浙江法制报的这组系列报道,既能够呼吁社会人士对流浪儿童热心资助,也能教导未成年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争取从根本上消除儿童到处流浪、无人照顾的现象。”
  另外,本报“关爱流浪孤儿”的系列报道联手引起了网络媒体“浙江在线”的关注,他们也将投入报道,共同关注小卢的命运。
  写稿时,记者接到了绍兴县咸亨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尚明的来电。他表示对流浪儿童给予经济上的资助是企业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他将通过每个月汇款到监护人账户的方式,对小卢今后的生活给予长期的帮助。
  生活来源问题解决了,那么,小卢监护人缺位的问题如何解决?浙江省关心下一代——网上“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及浙江高校的法学专家对此展开了探讨,伸出了援手。详情请看今日6版《头版纵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