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调查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抗生素: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本报记者 朱乔夫

  自1928年青霉素发明至今,抗生素就在与病菌的战斗中勇往直前,挽救了无数生命。但是,物极必反,世界卫生组织预言,由于人们长期滥用抗生素,使病菌有了耐药性,照此下去,人类将面临无药可用的境地。

  调查显示——
  很少人知道滥用抗生素的后果
  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一份调查显示:1998年5月19日、20日的两天内,丽水有医生进行抗生素使用率的调查,该医生所在医院的抗生素使用率为68.93%;2002年,温州6家医院在两个月内的抗生素使用率高达80%;2004年7月-12月,宁波有医生统计了所在医院的抗生素药物消耗情况,其消耗金额占医院西药消耗金额的45.63%。
  如此高的抗生素使用率让人们产生了这样一个思维定势:抗生素是人生病后最好的药物。
  该调查的其他一组数据说明了这样的情况:83.7%的居民都知道抗生素这类药物,但有72%的人认为有了发炎的症状就要用抗生素;51%的人认为使用了抗生素就能有效地治疗病毒性感冒;42%的居民不知道经常使用抗生素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63%的居民不知道“抗生素使用过程中,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挂盐水”的道理;41%的居民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会用抗生素来预防感染,且50%的人在有相同症状的时候,会拿以前生病时吃剩下的药来服用;更严重的是,51%的居民认为在病症较轻的时候,用的量可以比医生要求的量小一些,次数少一些。
  然而,令人担心的是,很少有人知道真相——滥用抗生素的直接后果是,病菌对多种抗生素产生耐药性,使感染性疾病越来越难治,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
  这样的情况显然非常严重。但即使数年来政府部门不断采取行动,告诉人们不要滥用抗生素,似乎效果仍然不太理想。

  记者亲历——
  在药店、医院轻松购得抗生素类药
  日常生活中,普通百姓对抗生素的了解很不够,那么,在相关的规定面前,相对来说比较具有专业知识的药店和医院又是怎么做的呢?记者在杭州的一些药店、医院发现,购买抗生素类药并不是一件难事。
  3月8日晚上,记者来到自己所住小区的一家连锁药店,告诉营业员扁桃体有点发炎,喉咙有点痛,需要购买“先锋4号”——头孢氨苄。营业员随即告诉记者,“先锋4号”现在效果不太好了,要想很快消炎,最好还是用头孢拉定,其消炎效果比“先锋4号”好多了。记者表示自己向来吃的就是“先锋4号”,效果还可以,希望还是买“先锋4号”。
  于是,营业员从柜台后的一个货柜里,拿出了一盒头孢氨苄胶囊,交给了记者。付款后,记者试着问营业员,现在卖处方药是否有规定?见营业员开始紧张,记者赶忙接上话说,这个规定我们觉得很不方便,一些小痛小病,本来稍微吃点药就好了,现在却一定要先上医院,再按照处方配药或者买药,自己哪里有这么多时间。
  营业员一听,就解除了怀疑。她告诉记者:“确实有规定,这些抗生素药一定要有处方才能买,我因为看你是小区里的邻居,才敢卖给你。其实,这种常用药如果都要处方,对需要的人来说,实在太不方便了!”
  接着,她要求记者留下姓名和电话,说这是店里的规定,凡是买抗生素药,又没有医生处方的,他们都要登记。
  第二天,记者拿着病历,又来到了一家市级医院,挂的是中医内科。记者告诉医生,自己常常头痛,希望能配点中成药。医生搭了脉以后,就配了一些中成药。看医生在电脑上开着方子,记者又在旁边说,这段时间家里人感冒发烧的事情时常发生,希望医生再开一点消炎退烧药。
  没想到热心的医生竟然问记者,希望开些什么药,记者还是要求开些头孢一类的药。很顺利,没有任何诊断,也没有任何的嘱咐,药方就开好了!
  从记者的这次暗访经历不难看出,如果医院和药店都没有对滥用抗生素的严重性有清醒的认识,恐怕我们的卫生部门更要为疾病越来越难治发出无可奈何的叹息了。

  呼吁立法——
  期待未来会更好
  省健康教育所所长张新卫告诉记者,中国是世界上滥用抗生素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标准,医院使用抗生素类药的比例应限定在30%以内,但近5年内,我国医院抗生素使用率却高达67%-82%,住院患者使用抗生素的比例更是高达80%-90%,是国际平均水平的3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使用量、销量排在前15位的药品中,有10种是抗生素。
  张新卫说,医生对抗生素滥用危害性认识不足、医疗知识及诊疗经验不够、不了解抗生素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在给药剂量、途径、间隔时间上不规范操作等,是造成抗生素使用过频过滥的最根本原因。另外,患者缺乏用药常识、错误用药,以及抗生素在畜牧业中大量使用,也是耐药病菌增多的重要原因。
  那么抗生素使用状况如此堪忧,国家就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吗?对于这个问题,张新卫也感觉相当遗憾。他告诉记者:“现在,在临床应用方面,针对医生滥开抗生素类药物,我省是有相关的标准的,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但问题是,如果违反了这个《指导方案》,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他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我省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情况。2004年3月,省卫生厅出台了全国首创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并由此拉开全面治理临床滥用抗菌药物的序幕。该《方案》在全省各大医院实行后,省卫生厅将合理使用药物列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
  该《方案》提出了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要求在使用抗生素前,尽可能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并针对不同病原体提供抗菌药物选择参考。同时,要求加强医院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实行抗菌药物分线使用、逐级审批,严格控制用量和用期。方案还把抗菌药物分成一线药物、二线药物、三线药物,对每种药物进行归类,并对每线药物的使用权限作出规定。
  《方案》提出了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对非手术感染、外科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药方法、注意事项作出规定,提出细菌性感染经验治疗选药方案和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原则。同时,对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新生儿患者、妊娠期、哺乳期、老年人等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的使用,提供了注意事项。
  而对于药店滥卖抗生素类药物的,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就是一个很好的约束。他说,该《办法》第二条就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但遗憾的是,仍然没有一个对滥卖该类药物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
  不过,张新卫告诉记者,这样的状况不久或许可以得到极大的改善。他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可能将上升为国务院的法规,即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
  张新卫说,2006年7月20日,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和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者均认为,目前,立法的时机逐渐成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基本完成了起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工作,并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由国务院制定并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