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灭令百姓饱尝停电之苦的“电老鼠”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榕萱
本报讯
去年几个月的时间里,丽水很多地方都遭遇莫名其妙的停电,原因是电力设施被破坏,不是电缆线被剪,就是变压器被盗。这一切都是来自四川和贵州的8个人干的。昨天上午,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破坏电力设备大案,受审的盗剪销赃收赃涉案人员共有14人。 去年1月份的一天夜里,丽水市水阁工业区水阁收费站附近突然停电;2006年2月左右的一天夜里,丽水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吴安村附近突然停电;2006年3月初的一天夜里,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北端欣苑小区路段也突然停电……去年1月到4月间,丽水的许多地方都遭遇了突然停电,停电的原因都是因为电力设施遭到人为破坏。 据检察院公诉,四川人唐福林、王俊、陈小福,贵州人张必付、姚水毛、孙远恩、姚青洪、姚宝书8人频频在丽水作案,作案次数多达33起。他们或盗剪电缆线,或盗窃变压器,几个月下来,破坏电缆线达3000米以上,多台变压器遭损坏。另有6人涉嫌转移赃物或收购赃物。2006年4月底,这14人先后落入法网。 检察院认为,唐福林等8人盗窃电力设施数额巨大,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6人应以收购转移赃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莲都区法院昨天经过半天的庭审,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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