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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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脚有病左脚“挨刀”
黄兴华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一间病室里,今年不到5岁的廖明明静静地躺在病床上,不时问妈妈:“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明明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湘雅二医院医生的“低级错误”,一个本来应该治疗右脚的手术,医生却在他的左脚上动了刀子。等待他的将是右脚再做一次手术,同时左脚还需矫正治疗。

  是左脚,还是右脚?
  明明来自湖南郴州的一个农民家庭。明明一岁多的时候,爸爸看他跑步时觉得挺别扭:“孩子怎么有点跛脚?”随着孩子长大,右脚比左脚略短的症状更明显了。尽管孩子还可以正常行走、踢球,但右脚必须踮着。
  今年1月23日,廖先生夫妇带上明明,慕名来到位于长沙市的湘雅二医院就诊。明明被诊断为右跟腱挛缩。
  1月25日,明明被送进了手术室。不久,手术完成,医生告诉廖先生夫妇,孩子手术很成功。可回到病房后,细心的廖妈妈发现不对劲:“孩子应当右脚动手术,怎么开刀的却是左脚?”
  明明原本要手术延长的右脚还是一副病态,而健康的左脚却因为做了延长术被拉长,反而加重了畸形。
  
  是“事件”,还是事故?
  廖先生介绍说,主治医生赵医生对此表示非常抱歉,并表示,术前患儿被全麻,是仰躺在手术台上的,进行手术时却是趴着的,因此造成手术做错了脚。
  笔者看到,湘雅二医院医务组在1月26日作出的《关于廖明明医疗事件初步处理意见》中,院方证明:“……将患儿送回病房后发现手术失误,本来手术应行右侧跟腱延长挛缩手术却误行左跟腱延长术,患儿家属提出异议”,并表示“这起医疗事件过失责任全部由院方承担。院方负责患儿左跟腱手术的全部费用并按照医疗事故条例负责相应的赔偿,如果左跟腱延长术造成患儿后遗症,院方负责治疗,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要提醒他们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廖先生的哥哥说,“但遗憾的是医院至今没有给出说法。”
  对此,全国十佳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秦希燕提示说,医疗事故应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卫生部门应按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遭受医疗事故损害的患者及其亲属,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是工作“闪失”,还是医德缺失?
  这起医疗事故引起当地各界人士的普遍关注。有市民认为,毕竟医生也是普通人,难免会有疏忽和闪失,但是,这种不能有“闪失”的工作却让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压力无限放大。万一要真有个什么错误,患者家属再一闹,很多医生都觉得心力交瘁。
  但大多数市民认为,小事故不能等闲视之。人家患者是抱着很大的希望进院治疗的。手术台上,医生漫不经心的这一刀,既给孩子造成肉体痛苦,也给患者和亲属心里留下创伤。
  湖南省卫生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则认为,湘雅二医院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并非偶然事件,而是折射出个别医生职业素质低下和职业道德缺失。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敦促医院妥善解决此事,尽量让患者满意,并以此事为训,在全省范围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生职业道德教育,营造和谐的医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