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杭州市春节食品安全这样保证
本报记者 姚力 通讯员 周震宇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国内不少省市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经媒体披露后,更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关心和强烈反应。而临近春节,食品质量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为了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愉快的节日,近日,杭州各部门将在节前在各自监管领域开展重点督查,为市民的食品安全筑起一道防线。

  市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料是检查重点
  杭州市质监局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料的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食用油中的地沟油、酱油中的非食用蛋白水解液、辣味制品中的苏丹红、方便米线中的硼砂、糖果中的滑石粉、茶叶中的非食用色素、白酒中的甲醇、黑木耳中的硫酸铜、西瓜子炒货中的烧碱等17种危险辅料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卫生状况等。
  据了解,在先期开展的豆制品专项质量监督检查结果表明,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企业违规使用添加剂的情况,24批次的实物检测合格率为100%。

  市工商局:开展综合执法行动
  杭州市工商局在节日期间将开展以严厉查处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的检查。检查各辖区内的市场、商场、超市及城郊结合部的食品加工场,农村的副食品小店等,检查企业是否有经销“三无”、假冒、过期、霉变劣质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专业市场内使用禁用添加剂和过量使用添加剂、防腐剂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对酱腌制品、豆制品、水发食品等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和检测,特别是对进口的偶蹄类产品要进行重点检查。

  市卫生局:启动年夜饭申报制度
  凡500平方米以上面积,承办10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要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年夜饭预订情况。杭州市卫生局今年启动了年夜饭申报制度。
  制度规定:5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承办10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要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年夜饭预订情况。餐饮企业不得超负荷运转,不得擅自扩大场地或者在非食品经营场所承办年夜饭。针对餐饮企业目前以套餐、配餐、净菜等形式向家庭配送半成品菜肴逐渐增多的情况,杭州市卫生局要求这些餐饮企业严格选购原料,规范加工制作,严格控制散热熟食、卤味和生食小海水产品。
  同时,市卫生局还将抽检虾干、黄鱼、粉丝、蜜饯、炒货、植物油和水果等年货产品质量。

  市贸易局:重点检测肉类产品瘦肉精残留
  为确保杭州市节日期间肉及肉制品的质量安全,杜绝“上海瘦肉精”事件再次发生。杭州市贸易局将开展定点屠宰厂(场)、家禽集中屠宰场专项检查。对市外鲜猪肉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猪肉及猪副产品瘦肉精残留。

  市农业局:水发产品、食用菌、豆芽菜将专项监测
  根据春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杭州市农业局将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地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农业生产用药情况等事项,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并在2月上旬组织开展对市民关注度高的三个食品(水发产品、食用菌、豆芽菜)质量安全的专项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