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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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和谐法院 打造满意品牌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心为民公正司法
本报通讯员 高芳 陈豪 本报记者 蒋东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异地管辖、行政诉讼和解司法解释起草研讨会在台州三门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副司长江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立案庭副庭长郑学林、浙江省高院副院长高杰、台州中院院长丁铧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台州市委的号召,努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为抓手,在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程序、提高司法质量、落实司法为民上狠下功夫,强队伍、精审判、深改革、创品牌、树公信、求满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509件,审结33328件,结案率达94.4%,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并解决诉讼标的23.9亿元,案件正确率达99.4%。

  落实三项承诺 力争走在前列
  为解决全市法院不符合浙江省高院“三项承诺”要求和不适应台州市委“走在前列”要求的一些突出问题,台州中院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大力营造“建设和谐法院、创建满意品牌”的氛围。
  他们首先深入讨论、查找问题。院党组组织干警开展“权从何而来、为谁掌握、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的大讨论,围绕“依法治国理念是否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是否牢固、公平正义意识是否强化、服务大局观念是否确立、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等五个方面找差距。同时,通过查案、查卷、查款、查法律文书,检查了560件案件,查找办案质量、审判效率上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党委、人大、政协、上下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了198份征求意见函,查找司法理念、审判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及律师座谈会,走访了40名当事人,并向100名当事人和律师发函,查找廉洁自律上存在的问题。
  他们还结合审判实际,重点开展了六项主题活动:举办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观看专题电教片和以模范法官宋鱼水为原型的影片《真水无香》;举办全省法院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开展“端正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为民、规范司法行为”的知识竞赛;举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天平颂”文艺晚会;开展征收司法格言活动等。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坚持司法为民、创建满意机关的举措成为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
  
  加强队伍建设  增强司法能力
  法官是司法公正的源动力,也是创建满意机关的主体。只有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让人民满意了,满意机关的创建才能成功。台州中院以教育培训为重点,密切结合法院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在与浙江大学联办硕士研究生班,努力提升法官学历的同时,积极有效地展开岗位培训,组织开展培训36期736人次,以科学的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提高法官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能力;以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思维,提高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审判疑点的能力;以丰富的审判实务指导实践,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和调处诉讼的能力。他们还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永恒主题,注重从法治理念教育的经验总结、规范司法行为的理论思考、促进司法公正的理论探究三个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提出了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执行威慑机制、严格诉讼费收取等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思考和建议,并积极付诸实践,形成了一大批有见地、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在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和全省法院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台州市县(区)两级法院共有12篇论文获奖。
  为保障队伍建设,去年该院完成中层干部竞岗工作,产生了新的中层正职8名、副职3名,又对班子成员进行调整,新充实副院长1名、纪检组长1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年龄和学历结构更加优化,审判精英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分管业务线整体审判技能和案件质量的提高,为弘扬司法正气、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了人才上的保障,为创建满意机关提供了队伍上的保证。
  
  立足维护稳定 坚持促进和谐
  要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就必须高质量、严要求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尤其是审判工作。为此,他们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促进和谐发展为中心,公正地审理好各类案件。
  首先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他们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严惩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六合彩”赌博犯罪,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同时,台州中级法院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统一思想,与最高法院严格死刑案件质量的刑事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注重罪行法定和罪刑相适应,不枉不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其次是强化调处,妥善保护,构建社会和谐。他们坚持服务大局和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举,注重以调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椒江乐客多超市系列债务案、黄岩亿嘉房地产公司破产案、玉环冰箱压缩机厂400多名职工追讨劳动报酬案等,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再是慎重审理,维护权益,促进依法治市。他们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社会公共管理并重,努力化解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打响了行政案件异地交叉审判这一司法品牌,受到了最高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同时,他们强化执行,综合治理,建立联动机制。全市两级法院的“法院执行网”陆续开通,执行威慑机制框架基本形成,维护了社会信用体制,改善了台州的投资环境。

  亮化为民窗口 方便群众诉讼
  台州中级法院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首先,他们优质立案,亮化为民窗口,完成了对立案大厅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多种媒介公示审判流程,明确立案、收费、审限的标准,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同时丰富窗口功能,推行导诉机制,完善首问责任和一揽子告知制度,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优化诉讼环境,致力营造方便群众诉讼的立案信访环境。
  其次,他们释明诉讼,强化惠民措施。做好告知财产保全的权利和提示诉讼风险工作,帮助当事人避免因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不当而带来不利的裁判后果。去年,他们共办理财产保全标的达4.6亿余元,减少了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他们还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对贫困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减缓,去年共免交152万元,确保“有理无钱”的贫弱群体“打得起官司”。同时,他们加强对当事人举证的指导,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做到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并开展判后释理,让胜诉者满意、让败诉者服气,努力营造友爱和睦、共同致富的人文“软环境”。
  再次,他们提高效率,实现司法利民。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省市县法院三级联网进程。实行随机分案制度,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程,实现审限动态管理、全程跟踪,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赢得了社会公信,维护了法律尊严。
  
  规范司法行为  树立公正形象
  台州中院还扎实开展以端正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程序为重点的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以规范创建满意、以满意促进规范。
  一是规范法官行为,树立司法文明形象。规范庭审操作和庭审用语,完善庭前证据展示、证据交换和庭审调解,形成规范有序的庭审方式,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言行,端正司法礼仪,树立司法文明形象。
  二是规范信访申诉程序,树立司法民主形象。建立和完善接访、约访、下访当事人三位一体的院领导接访制度,把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主要渠道,并以此作为监督案件质量、审视司法能力、考察司法作风的主要窗口。
  三是科学评估绩效,树立司法公正形象。不断增强法官办案的规范化程序,逐步健全司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的管理职责,明确法官岗位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审判执行环节的监督制约,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官业绩考核体系,严格责任分析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正司法维护和监督机制,建立公正有序的司法氛围。
  四是从严治院,树立司法廉洁形象。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深化廉政承诺、谈话告诫、差错案督查等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纪律和违法审判追究责任。建立和完善了符合法官职业化特征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审判运行环节的权力制衡,逐步形成教育、预防和惩处相结合的惩防腐败体系。
  近年来,该院未发现违法违纪事件,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司法廉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