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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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 劳教人员当起“法制老师”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徐海英

  日前,省莫干山劳教所的部分劳教人员来到德清县千秋外国语学校,充当了一回特殊的“法制老师”。她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提醒孩子们要学法懂法守法。作为德清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莫干山劳教所十分重视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多次组织劳教人员到德清县各中小学校充当“法制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