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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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冶炼大污染 赔钱财赔自由
永康法院对一小冶炼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陈春萍 胡贤

  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许多小冶炼业主为了谋利不顾有关部门的严厉惩处,一次次地冒险重操旧业,结果却是得不偿失。日前,永康市法院执行局接到环保局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对小冶炼业主黄某强制执行了行政处罚。
  当日,十几名执行干警与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一起赶到黄某非法开办的废铝冶炼加工厂。一踏进厂房,一股股难闻的气味就呛鼻而来。阴暗的厂房里,四五名工人正灰头土脸地搅拌烧得通红的冶炼炉,脸上布着一些隐隐的黑斑。
  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从黄某的办公室里找到1万多元钱,但是黄某之子疯狂护钱,并激动地拿出一大叠单子说:“为了办这个厂,我们向别人借了几百万了,这里全是借单。”在执法人员问他为什么当初在接受了惩处后还要经营小冶炼时,其母嗓音嘶哑:“这小冶炼真害人呀,我们家不但没挣钱,还越赔越多,以后不弄了,再也不弄了!”
  年近六旬的黄某是永康龙山镇人,其小冶炼工厂曾被环保部门勒令停业并处以数万元罚款,可是黄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又于2005年年底在自己家住宅的后面搭建了100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在没有采取有效粉尘、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再次重操旧业。
  最终,黄某因拒不执行被永康法院司法拘留15日,冶炼炉也被全部拆毁。
法官寄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当初黄某一家在执法部门对其处罚、整顿后,及时悬崖勒马,他们付出的代价就不会如此之大。
  其实,这不仅对小冶炼业主是一个教训,也给务工人员敲响了警钟。小冶炼是以健康为代价的黑色“毒瘤”,务工人员千万不能让一时的高薪迷惑了双眼这可要用一辈子的病痛去交换,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