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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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相济办铁案的女反贪局长
浙江省首届“十佳检察官”传略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李洪波/文 郑忠民/摄

  她是一位征战骁勇、屡建奇功的女检察官。
  今年7月从松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上调任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后,她成为全省唯一的一位女反贪局长。
  她有一个简练精干的名字——金珍。

  贪官被她拉下马
  说起金珍,松阳的老百姓都说她“一身正气敢碰硬”。
  2004年7月的一天,几个村民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松阳县检察院,反映村干部叶某的腐败问题,没想到时任松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的金珍亲自接待了他们,并且当场答应马上派人查办。
  为了把这件群众关注的案件办好,金珍亲自上马指挥。检察院找准“挪用公款”和“贪污”两个突破口,经过3个月的缜密初查,终于攻破叶某精心构筑的犯罪同盟,抓住了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下拨的土地征用款和补助费的犯罪证据,将他绳之以法。
  其实,这只是金珍指导查办的众多职务犯罪案件中极其普通的一件。3年多来,松阳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0件43人,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办理了全省唯一的民事公诉案件,通过各类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由于办案成绩突出,2005年松阳县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

  失足少年被她拉回正轨
  正在大学学习的纪某凭着出色的成绩和能力,当上了班干部,他在心里一直感谢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金珍。
  2003年的一天,纪某参与了一起斗殴案件,公安机关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他移送松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可就在10天后,纪某收到了某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是送他上大学,还是送他上审判席?这关系到一个青年一生的命运!金珍陷入了沉思,她要求办案人员一定要慎重处理。办案人员走访了学校、村委会、被害人家属,查明纪某作案时还未成年,是从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并已赔偿被害人损失。结合其一贯表现,松阳县检察院专门召开审查会,邀请上级检察院、当地人大、政协、政法委、公安等部门领导以及被害人家属等参加,最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金珍与松阳当地一所学校达成共识,每学年联合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法制教育课、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现身说法、帮教一批问题学生、帮扶一批贫困学生、召开一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座谈会。为了让孩子们接受良好的教育,她还把自己获全省优秀女检察官的奖金,全部捐给了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

  老百姓喜欢找她反映情况
  金珍办案很忙,但她不愿因此拉开与老百姓的距离。有时,实在抽不出时间,她就利用中午或者晚上的休息时间与百姓交流。因此,当地好多百姓都喜欢直接找金珍反映情况。
  后来,金珍干脆在松阳县检察院里开通了“检察长绿色通道”,规定对重复访、长年访、群体访、越级访,以及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等,由检察长亲自接待,并选择重点乡村、企业、社区下基层接待信访。
  今年7月,金珍调到丽水市检察院担任反贪局局长。一上任,她便迅速深入办案一线。
  作为大学法律专业的毕业生,金珍把她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山区的检察事业。过了不惑之年,金珍问自己:面对检察这份刚性工作,我能做得更好吗? “我的回答是:能!”

  “十佳检察官”语录·金珍:
  “只要群众反映的是事实,一定要拿下此案,不然会愧对百姓的信赖。”
  “我希望老百姓知道,找我是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