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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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秘书偷出董事长签名换黑金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张永睿 周向红

  在公司做销售,业绩不佳,无钱可赚,就与同事合谋,瞒过公司领导、私自办理公司的贵宾卡,然后出售给公司客户,从中牟取暴利;用工合同到期后,利用伪造的聘用合同、承诺书、欠条等要求公司支付奖金等款项高达52万元……曾在杭州某高尔夫公司工作的邵某真可谓脑子活络,但他却没将他的那份聪明劲儿用在如何提高工作业绩上,而是花在了对歪门邪道的刻苦“钻研”上。   

    真假难辨
    2004年11月,当汤先生拿着贵宾卡去高尔夫公司打球时,一刷卡,他傻眼了。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贵宾卡使用期限已满,卡已被停用。
    汤先生纳闷了:这张卡的使用期限是5年,到现在才用了一年,怎么会到期了呢?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公司的贵宾卡只有一年期的,没有5年期的。这下,汤先生更糊涂了:该卡的使用说明书上明明写着使用期限是“2003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而且说明书上面还有该公司的公章和董事长的私章,怎么就不算数了呢?
    交涉中,高尔夫公司的员工了解到,汤先生的贵宾卡当时是从该公司销售部的邵某那里以6万元的价格买来的。巧的是,当天,同时被停用的还有另三张贵宾卡。
    汤先生等人找到了高尔夫公司的董事长,但董事长的回答却让他们大吃一惊。董事长告诉他们,公司的贵宾卡只送不卖,只赠送给贵宾客户,而且都只是一年期的,根本没有5年期的。至于这4张卡和这4份使用说明书,董事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么,这4张5年期的贵宾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藏头混签
    当事人报案后,杭州西湖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展开侦查。很快,他们将疑点集中到了当时担任该公司总裁办秘书的房某(女)身上。心理防线被攻破后,房某开始吐露真相。
    2003年6月底的一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邵某第一次对房某说:“帮帮忙,反正你快要离开公司了,能不能帮我办几张贵宾卡?”房某觉得为难,就没答应。过了两天,邵某又提起此事,房某还是没有答应。
    2003年7月初,邵某再次向房某提起这件事。房某说,办卡是需要董事长审批签字的,这个关不过的话就没办法办。邵某就说可以把审批单混在其他文件中让董事长签字,并说事情办好后,会感谢房某。
    于是,房某分两次以藏头混签的方式让董事长在4张贵宾卡申请表上签了字,然后以总裁办秘书的特有身份,顺利地办出了4张贵宾卡。
    当房某将4张贵宾卡交给邵某时,邵某又提出要4份5年期的使用证明。第二天,邵某拿来了4份事先已经打印好的5年期的使用说明书,让房某盖章。房某想既然卡都已经办了,就把公司公章和董事长的私章盖了上去。这时,邵某又拿出一些印有公司名称的信纸和空白纸,在上面盖上了公司公章和董事长的私章。
    很快,邵某便将这4张卡以每张6万元的价格卖掉,得款24万,与房某平分。后来,邵某又找到已不在该高尔夫公司工作的房某,让她利用内部关系又办了3张一年期的贵宾卡。邵某又伪造了3张5年期的使用说明书,再次以每张6万元的价格卖掉,得款18万,赃款还是两人平分。
    后面3张卡因为停用被人发现,邵某便退还了3人每人4.8万元。
    
    自投罗网
    可笑的是,当高尔夫公司正因为贵宾卡事件而寻找邵某时,邵某却拿着一些伪造的证明材料,跑到高尔夫公司讨要工资奖金。
    2005年1月13日,邵某拿着盖有公司公章和董事长私章的“聘用合同”、“承诺书”和一张“欠条”,找到了公司的财务部门,要求支付他2002年3月至2003年8月间销售业绩奖37万元,以及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税后薪金15万元,共计52万元。
    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一下子蒙了,因为按照公司规定,员工的工资、奖金都是按时发的,不可能有拖欠。该负责人再深入调查发现,邵某的工作业绩相当差,连基本的销售任务都完不成,只能拿保底工资,哪来的高额奖金,而公司也根本没有向邵某开具过所谓的“承诺书”、“欠条”,再仔细一看,邵某提供的“聘用合同”也与公司的固定合同格式不同。
    于是,该负责人稳住邵某,然后将该事件向董事长作了汇报。董事长一看邵某自投罗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邵某等待结账。但狡猾的邵某却表示过段时间再来。为了不打草惊蛇,董事长放弃了马上将邵某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念头。
    2005年5月10日,邵某再次来到公司要求“结账”,这次,部门负责人有底了,在稳住邵某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民警很快赶到公司,将正做着发财梦的邵某一举抓获。
    今年年初,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邵某和房某依法提起了公诉。近日,杭州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房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