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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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欢欢,刑侦队里还要住多久
本报记者 曹志男/文 陈立波/摄 通讯员 朱秋林

  父母联手杀害了自己的亲哥哥,一家人突然只剩下了欢欢(化名)一个人(本报曾作详细报道)。这巨大的不幸落在了一个13岁的少年身上,他能承受得了吗?天渐渐冷了,欢欢过得好吗?
  昨天,记者来到仙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看望住在这里的欢欢。
  “朱叔叔好!”下午4点40分,记者和刑侦大队值班民警朱华一起来到仙居县实验小学的门口,把瘦瘦高高、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的欢欢接上了车。朱华告诉记者,民警们每天轮流接送这小家伙上学。“现在小家伙和我们队里上上下下可熟啦,一起吃食堂饭、一起看电视,作业也由民警检查。”
  “一开始我还担心小鬼承受不了这个突然的打击,不过现在他在队里生活得还不错。”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林永辉是最先接触欢欢的民警之一,这几天他一直为欢欢的将来四处奔波。他说,一开始他准备在欢欢的亲戚中寻找一个合适的监护人,但来回跑了不下20次,还开了一次协调会,可孩子的亲戚说什么也不愿和欢欢一起生活。孩子也偷偷地告诉他,不愿意去亲戚家里住。
  “这里的民警叔叔对我真的很好,我长大了也想当警察!”当记者问欢欢将来的打算时,欢欢的话里流露出对警队的留恋。
  虽然民警们都挺喜欢欢欢,但孩子一直留在警队并不现实,对他的成长也不利。“按照法定程序,欢欢的监护人应该在亲属中产生。考虑到现状,我们也正在社会上为欢欢寻找合适的监护人,也已有好心市民表达了抚养孩子的意向。”林永辉告诉记者,通过县公安局及大队与县政府、教育部门的多次沟通,县教育局已决定免除欢欢今后的一切学习费用。
  对小欢欢的处境,他的父母是如何想的,他的明天在哪里?本报记者将作进一步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