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开门立法”只为立百姓叫好的法
本报记者 曹志男

  开栏语  今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今年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次学习会上,省委书记习近平就提出,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我们要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确保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以建设“法治浙江”的实际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建设“法治浙江”,是我省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战略举措,它与“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打造文化大省一起,构成了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从今天起,本报特辟专栏《走向“法治浙江”》,将选取不同的视角、层面,通过各种新闻体裁,全方位地报道我省阔步迈向法治社会的动人历程。

  一支笔、一本记录本、一张“铁嘴”,年过六旬的杭州市民崔盐生,在杭州的老百姓口里有一个别称——“听证会专业户”。从2000年老崔第一次参加杭州市召开的《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开始,这位“听证会专业户”已经参加了大大小小数十次听证会。而崔盐生6年的“听证会专业户”旅程,彰显出的是杭州市“开门立法”的阳光历史。
  “市区里除了不能养鸡、鸭等家禽之外,我觉得还应该加进牛和马等动物”;“市区内不应该完全禁止悬挂经营性横幅。”
  2004年11月20日,杭州市人大举行的《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会上,话筒成了市民代表们手中最抢手的东西。面对城市灯光管理、破墙开店等五个热点问题,老崔和市民代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杭州市人大举办的《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证会正举行得热火朝天,与此同时,杭州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则把“开门立法”的“话筒”递到了下城区的一些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手里,让这些与《条例》关系最紧密的人来谈谈这个法该怎么立。
  “社区里乱倒垃圾的住户就该罚款。”、“深更半夜还将电视机或音响音量放得老大,也该受到处罚。”……当拿到意见征集表时,下城区天水街道工作人员老王一口气写出了好几条建议。同样,经过分组讨论、会议表决之后,不少街道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也纷纷将自己的建议写到了意见单上。
  不久后,经过“开门立法”洗礼的《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终于出炉了。当崔盐生看到《条例》中市区内禁养家畜的范围内加入了牛和马两类时,这名“听证会专业户”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听证会、媒体和互联网是杭州市实行“开门立法”中老百姓与立法机关及政府部门沟通交流的“绿色通道”,对于一些涉及理论较深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由法律专家成立的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则是杭州市实行“开门立法”的另一个重要保障。
  “只要能体现我们杭州历史文化风貌的建筑物,就应该纳入保护范围。”“我觉得码头、桥梁等有历史价值的构筑物,也应该保护起来。”……2004年8月11日,杭州市法制办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胡祥甫等几名法律专家又一次聚在一起,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对《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相关论证。最后,“智囊团”的不少意见都被采纳到了《办法》当中。
  立法路途有多远,开门立法精神就贯穿多久。杭州市法制办主任吴声华向记者表示:“开门立法”让政府的各种规章制度制订得更科学,更贴近老百姓。“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开门立法中的各项规定,让更多的部门和老百姓参与到立法听证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