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自己垫钱也要帮受害人讨回赔款
叶青青 整理  

  老蒋和老汪两家门对门窗对窗,中间只隔了条小弄堂,几十年相安无事。孰料老蒋的儿子那天却叫了七八个小青年冲进老汪家中,不容分说,将老汪一顿暴打,还用铁棍朝老汪的左腿狠戳……
  接到报警后,我和同事赶到了现场。小青年们早已逃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两家的老人和亲属仍在斗着嘴皮子,一大群村民围着看热闹。躺在地上的老汪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左腿上的伤口血流不止。我们赶紧把老汪抬上警车,送进了医院。
  事情很快就查清。老汪家翻修房屋,脚手架搭在小弄堂,就为这,两家发生了争执,老蒋的妻子被打出了血。老蒋打电话把打工的儿子叫回了家,接着就发生了这档子事。
  事情是清楚了,但要处理好,还得找到打人者才行。事发后,我多次上门找老蒋做工作,敦促其动员儿子投案自首,可老蒋总是说,儿子从没和家里联系过。我也多次到老蒋儿子打工的城市和其亲友家寻找,但均无果。
  掐指算算,7个多月过去了,老汪早已出院,可那一沓厚厚的医药费发票却还在老汪的手心里攥着。看着老汪和老伴一次次拖着蹒跚的脚步进出派出所,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经所领导同意,我决定先对老汪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调解。我找老蒋唠家常谈心,分析个中原因,阐明利弊关系,半个多月下来,老蒋总算答应和老汪坐下来谈。我把两家人召集到派出所,几经协商,老蒋表态愿意为老汪承担全部医药费、误工费等合计17163元。
  然而老蒋虽说应允,可期限超过了5个月,他才付了11000元,而且借口家境困难,说是再也付不起这钱了。一个是躲着赖着想少付钱,一个是经常来找我要钱,而此时老蒋的儿子仍然没有一点消息。而我呢,法律规定要做的都做了,况且老蒋也兑现了一大半了,我真想把这事一推了之,让他们自己上法院去解决。
  但是,警察的责任告诉我不能这么做,如果再次发生纠纷,那前面所做的一切努力将付诸东流。我决定先用自己的积蓄,为老蒋垫付欠款。
  当我把6163元钱递到老汪手中的时候,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不放,说话语无伦次,而站在一边的老蒋也深受感动,他说,你们民警都做到了这份上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履行当初的协议呢?他表示要抓紧时间去凑钱,尽快把钱还给我。
  就在此时,老汪的老伴一颠一跛地赶到派出所来了,她手里还拎着一只盖着块洁白毛巾的竹篮子,硬要往我手里塞,说是香干。是自己家里刚刚做好的,让我和所里的同事们尝个新鲜。
  方方正正的香干有着诱人的酱红色,散发出的五味陈香沁人心脾,吃到嘴里又软又香。我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香干,从嘴里到心田,似乎有一股浓浓的醇香在流淌。
  常山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 陈水良 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