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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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奥运护航的法律人
刘爱君

  有人说,从申办奥运到主办奥运,悬念层出不穷。其实,奥运场馆、会徽、口号、吉祥物的问世,也是一个不断设置悬念与揭晓谜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北京奥组委有这样一个群体、这样一些人,在为谜底的顺利揭开而默默努力着。
    
  刘岩:拼命三郎为奥运
    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正式成立,法律事务部成为奥组委首批设立的机构之一,刘岩是首批到任的工作人员。
    每天的超负荷工作和大量的体力透支似乎已经成了刘岩的一种习惯。在奥运吉祥物福娃揭幕的前一天,他早上7点10分到奥组委上班,晚上9点30分至11点还在家里修改文件。福娃揭幕当天,他早上6点50分到办公室。揭幕仪式结束后,他又回到办公室加班。刘岩说,自己不是一个加班爱好者,但事情确实太多,随着奥运会筹备工作的全面推进,他的责任和压力也越来越大。
    2005年11月11日,是福娃揭幕的日子,而这一天,北京奥组委要向世人发布关于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事宜的公告。为确保这一公告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发布出去,刘岩从这天中午就开始联系各大媒体。与此同时,根据预先制定的关于福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几个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计划,在内地、港澳地区以及重点国家所进行的相关权利申请正在加紧进行。当日下午15时30分,刘岩和国际奥委会法律部项目官员玛丽亚娜等人来到北京版权保护中心,递交了福娃著作权登记申请。16时40分,刘岩回到办公室进行公告媒体发布的最后确认。18时,50多家媒体记者的邮箱里相继收到了公告全文。20时30分,《北京奥组委吉祥物知识产权保护公告》已经出现在几大网络媒体上。
    此时,坐在吉祥物发布现场的刘岩从手机短信中得知了这一消息,看到万众欢腾的场面,刘岩备感轻松。
    
  李雁军:话说千遍也不厌倦
    李雁军是奥组委法律部综合处处长,也是媒体曝光率极高的奥组委工作人员之一。这不光是因为在涉及奥运知识产权保护的所有申请文件中,“联系人”一栏填写的都是他的名字,更是因为他参与处理了所有涉及奥运法律事务的突发事件。福娃问世的第二天,福娃毛绒玩具在全国出现了断货,同时“水货”现身市场,网络域名被人抢注……李雁军再次成为媒体追逐的热点人物。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具有极强专属性,正因如此,像“奥运会”、“北京2008”、“奥林匹克”,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词都成了受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大到奥运会徽、吉祥物,小到奥组委委托他人创作的一首歌、一幅画都在受保护之列。
    由于关于奥运的东西都成了“唐僧肉”,李雁军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花在处理涉及侵权的分寸把握上、花在说服解释工作上。“有些话我们是说了千遍也不厌倦。”他打趣地说,“我们是重复,可是人家是第一次听。”
    李雁军的手机屏幕上总是同时显示着三个时间:北京时间、华盛顿时间、洛桑时间。华盛顿时间是为了方便与奥组委国际法律顾问机构的联系,洛桑是国际奥委会总部所在地。涉及到国际赞助商的侵权问题,都是通过国际奥委会发来北京奥组委处理。由于北京与洛桑相差7个小时,所以,国际奥委会联系北京的时间要到晚上七八点钟。李雁军说,只有最后一块表(洛桑时间)下班了,自己才能踏实。

    周玲:家人说她“嘴太严”   
    法律部权益保障处的周玲是个内向的女孩,2002年5月,研究生毕业的她在竞争激烈的奥组委招聘中过关斩将,成为法律部的一员。
    2005年,随着北京奥运会主题口号、福娃、绿色奥运标志的诞生,周玲参与的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事务开始几何级增长。她埋首填写各种枯燥的申请表格,这是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的必经程序,一年下来足有三百多份。
    2005年4月,周玲承担了起草吉祥物保护计划的重任。她用了整整一周时间,起草了一份60页的保护方案,而这仅仅是开始。随着吉祥物设计的数次修改,保护方案也一次次补充完善,最终定稿在100多页。
    在吉祥物发布之前,北京奥组委与所有的赞助商、特许生产企业都签订了保密合同,所有能接触到吉祥物的个人,也都要签署保密承诺函。周玲也不例外。这个秘密她始终保守着,就是对家人也三缄其口。在福娃面见世人的前不久,周玲和家人、朋友参加了一个企业组织的娱乐活动,其间参加了竞猜吉祥物的游戏,早已知道答案的周玲佯装全然不知。直到福娃谜底揭开时,家人在媒体上看到有关周玲到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福娃版权登记的报道后才恍然大悟,直说她“嘴太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