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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江北公安分局对殴打民警、妨碍执行公务的杨某依法刑事拘留。 2月14日晚,江北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执行巡逻任务时,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白沙三江门口出租车司机被打伤,请处理。”柯警官等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调查了解,在明确得到指证后,柯警官将正准备逃跑的江西籍嫌疑人杨某拦住。在出示警官证后,柯警官要求杨某配合调查。但杨某不但拒绝配合,反而辱骂拉扯民警,导致柯警官警服上的肩章和拉链被撕坏,警号被撕下。尽管如此,柯警官仍然耐心地对杨某讲明政策和法律,并依法口头传唤杨某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恼羞成怒的杨某大打出手,导致民警柯警官左眼眶、左脸颊被拳头击伤,右手肘部被砸破出血,右膝盖和腹部等多处受伤。 江北公安分局严肃查处了这起暴力抗法袭警事件,依法对杨某予以刑事拘留。《人民警察法》明确提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可近年来,公安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等不法侵害事件不断发生。2月23日,经江北检察院批准,涉嫌妨碍公务罪的杨某被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