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六版:法苑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香港警界大地震

  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恰如良医把脉,一下捏住了政府的痼疾所在,令香港成功地实现了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变。可以说,精确的职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程序保障,为香港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1月,《香港廉政公署全传》出版,通过30余年来香港廉署所侦办的大案,对其概貌作了一个透视。本报浓缩了该书的第二章,以飨读者。

  (节选)
  统计数据表明,香港廉政公署成立时,所接到的全部投诉中与政府部门相关的,占86%,其中投诉警察贪污的即占45%。
  廉署成立之后,对于警察队伍的贪污活动,打击力度非常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个前警司为了减刑主动提供了许多警务系统内贪污腐败的线索。他就是葛柏案(Peter Godber曾任香港总警司,此案是廉署成立后办的第一起贪污大案)中给廉署提供了重要线索的外籍前警司,中文名叫韩德。

  两警司戴罪立功
  韩德是前香港警务处的侦缉警司,其职务相当于中国内地市级公安局的刑警队长。他是英国人,自1954年进入警队至1973年因腐败而入狱,19年间共攫取非法财产500万港元,超过其任职期间总薪水的10倍。据韩德后来交代,香港警察内部实际已经形成了一个贪污组织,在这个集团中,他属于高层的一分子。
  韩德的腐败引起了香港市民的极大不满,他们数次匿名投诉,却都落入了贪污集团的手中。直到1973年2月,一封投诉信非常意外地被送到了警务处长宝信手中。随后,韩德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受到指控。
  韩德向廉署爆出了湾仔华籍警司郑汉权向葛柏行贿2.5万港元一事,并且愿意为警方作证。正所谓拔出萝卜带起泥,郑汉权又按照廉署的要求成为污点证人,正是他们两人,成功地将葛柏送进了监狱。
  事后,韩德提前出狱,不久又和太太一起移民去了西班牙。郑汉权后来也受到了“优待”——法庭没有追究他行贿的法律责任,廉署也没有继续追查他的犯罪行为。只是,他俩都无法享受警务人员的高额退休金了。
  为此,《香港商报》曾发表短评《对大贪官太优待了》讥讽廉署和香港政府,市民们也有诸多不满。但时隔多年之后,大多数香港市民已经完全理解了廉署的这种做法。因为韩德、郑汉权和廉署的配合,引发了一场全面打击警察内部贪污行为的战争,更由此引起了一场香港警察队伍的大地震。

  四探长闻风而逃
  在这些人中,最值得一提的,便是闻名于香港的4大华人探长——吕乐、颜雄、韩森和蓝刚。他们经历相近、地位相当,名声也不相伯仲,彼此又成为整个香港警队贪污链的中坚人物,相互保持着紧密的关系。
  4名探长中,吕乐的资历最老,地位也最高,蓝刚是后起之秀。当时的香港“四大家族”(新义安、义群、14K、胜和)4大黑帮,都给足他们面子——即使他们坐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干,这4大黑帮也会送案件给他们去交差。新警务处长上任,也都要来拜访他们。
  提起吕乐这个名字,内地人或许不太熟悉,但如果提起雷洛,不少人就会有如雷贯耳的感觉了。雷洛其实就是吕乐。
  雷洛是刘德华所演的电影《五亿探长雷洛》中的人物,这部影片上映后极受欢迎,雷洛也因此成了香港电影中的一个品牌。
  为什么称其为“五亿探长”?理由很简单,据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吕乐当时的身家有5亿元,仅仅是在香港的物业,便时值300余万港元。
  1958年,香港的华人地位尚低微,尤其是政府部门,很难见到华人身影。吕乐却在这一年被提拔为新界区总探长之职。
  当时的吕乐,应该就是一种江湖大腕的角色。一方面,他有警探“红”的一面,办事雷厉风行、果敢决断;另一方面,又像黑道人物一般,巧取豪夺、仗义疏财。他既向上司行贿,也向下级收贿,同时也利用手中的权力,向辖区所有机构收取好处费,同时充当他们的保护伞。
  这个贪污链从韩德以及郑汉权处断开之后,吕乐迅速逃往加拿大。1976年11月4日,廉署发出了有关他的通缉令。吕乐见形势不妙,又离开加拿大,来到了与香港没有引渡条例的台湾。至今,吕乐一直生活在台湾,现年85岁的他已被通缉29年,这份通缉令直到今天仍然有效。
  蓝刚于1969年提前退休,当他意识到形势不妙时,便以出境旅游为名去避风头。1977年2月11日,香港廉政公署发出对蓝刚的通缉令,此后,蓝刚再未返回香港,直到1989年因心脏病在泰国逝世。
  廉署秘密调查后发现,排在第三位的韩森服务警队期间,所有薪酬加起来不足20万港元,但他离开警队时,各项财产加起来,超过了415万,其中包括47个物业单位、12个银行户口、6间公司和多部名贵汽车等。
  1976年,廉署发出对韩森的通缉令,但此时,韩森早已在海外定居,后来他也到了台湾,直到1999年病逝。
  4大探长的最后一位是颜雄,此人的最后职务是油麻地警署的探长,于1977年1月24日受到廉署的通缉,但此前他也已经外逃,目前定居在泰国。

  众警察曾围攻廉署
  据后来的统计数据表明,自葛柏案之后至1976年间,成立只不过两年的廉署,便在香港警队内部挖出了近20个贪污集团,数名警司级的高级警察被捕,数百名各级警员被捕或者被通缉。
  这在香港社会引起巨大反响,也在警队内部引起极大恐慌。因为他们很清楚,整个香港警队没有几个人是干净的,廉署这样查下去,迟早有一天自己会进监狱。
  于是,警廉之间渐渐积聚了一种由恐惧演变而成的仇恨。到了1977年,这种仇恨终于酿成了一起警廉间的大冲突。
  当时,油麻地一带有很多街边摊档,其实是黑社会贩卖毒品的场所。大批警察对此暗中保护,并收取保护费。廉署秘密派出调查员潜伏在这些摊档附近录像。
  此后,廉署便公开或者秘密将这些涉案警员请去“饮咖啡”。那段时间,九龙区各大警署的警员常会莫名其妙地“失踪”,令每一个警察都有一种巨大的压力。
  1977年9月至10月间,廉署对尖沙咀警署采取了大规模的行动——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有260余名警员被逮捕,其中警司或总督察一级的高级警务人员,便有22人。这等于将整个尖沙咀警署一锅端了,而且这种逮捕行动开始从尖沙咀向周边的3个警署扩散。
  在如此压力下,警察们自然不甘束手就擒。尤其是那些高级警员,他们便煽动下面的警员闹事。10月下旬,九龙分区各警署中1.1万名警察联名向警务处长递交控诉信,表达对廉署的不满,并且表示,政府如若不制止此事,他们将不再维持香港的治安。
  但廉署所办的这些案子可谓铁证如山,警务处长将抗议信拿到港督那里,得到的是一阵怒骂。警察们见无法制止廉署的行为,便开始孤注一掷。
  1977年10月28日,大量警察聚集在警察总部,抗议廉署对警察的“清剿”。据当时几家香港媒体估计,聚集的警察有2000至5000人,这些人一直从湾仔警察总部游行至廉署所在地,然后将廉署包围,有近百名情绪激动的警察冲进廉署。在这次冲突中,警察砸毁了廉署的大量办公室设施,并且将数名廉署工作人员打伤,造成了一起恶性流血事件。
  暴动警察直接提出要求,希望港督撤销廉政公署。这次警察暴动立即引起了全体香港警察的呼应,他们准备再次冲击廉署并冲击香港政府。
  形势一触即发,港督也因此陷入困境。但对于警察们提出的要求,港督不能答应。
  当年11月5日,港督发布特赦令,宣布特赦1977年1月1日前的警队内所有的贪污行为,廉署将对涉及此日前的全部投诉不予受理。但此特赦令不包括目前已经被通缉或者逮捕的警务人员。
  这一特赦令使得绝大多数闹事警察得以解脱,许多警察开始退出冲突阵营。事后,港督又亲自召集立法局举行紧急会议,强行通过了《警察条例》修正案。修正案规定,任何警员,不论级别,如果拒绝执行命令,将被立即开除,不得上诉。如此一来,事态迅速得到制止。
  1978年4月,廉署向港督递交了一份多达118人的贪污警察名单。看到这份名单后,港督亲自下令律政司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签署了对这些人的逮捕令。而因为特赦令不再追究的一些人,也被强令退职。至此,香港警队的贪污之风始受遏制。
  (故事浓缩 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