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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建设“法治余杭”成为正在召开的杭州市余杭区“两会”中最热门的话题。昨天上午的人代会上,“法治余杭”作为余杭“十一五”规划(草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人代会上作了说明,与此同时,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推进法治余杭建设的决议(草案)》正式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在下午的小组审议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建设“法治余杭”纷纷建言献计。 余杭区人大代表、余杭法院院长傅樟绚认为,建设法治余杭关键在人们法治理念的转变,在实际操作中真正体现法治的精神。傅樟绚告诉记者,现在许多人真正面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时,办事就会偏离法治的精神。有权机关和政府部门要真正转变观念,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办事的现象。在法治余杭建设中,区委提出首先要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这是建设法治余杭的基础和保证。 区人大法工委主任仰健雄是细化“法治余杭”建设实施方案的参与者之一,多次参与了相关调研工作,去年年底仰健雄还就建设“法治余杭”专门撰写了调研文章。他告诉记者,在建设“法治余杭”这一重大课题中,区人大反应迅速,本次人大会议上,还将就建设法治余杭形成人大决议,把党委意图转化为全区人民的普遍行动。他指出,实施“法治余杭”建设决不能纸上谈兵,法治的重要涵义之一就是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加强对政府行政和司法的监督,以确保“法治余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径山镇小古城村刚刚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对于加强民主法制建建设,区政协委员、该村党委书记俞华松体会颇深。俞华松告诉记者,小古城村通过不断完善村级各项制度、约束干部的权限、实现村民自治使得村里的面貌焕然一新,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法治余杭”建设同样需要约束政府行为,引入有效的监督机制,使一切政府行为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