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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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区里建起私家花园
王宏

  从温州大罗山(茶山)脚通往山顶的路边,常有洋房映入眼帘。不同风格、不同颜色的洋房,就建在山上老房子边上,这些洋房大多有大大的庭院,外面用铁栏杆或围墙围起来。
  大罗山是省级森林公园,也属于温州生态园区的生态保护区。这些建在生态保护区内的洋房,在原生态面貌的大罗山上显得有些刺眼。
  
  洋房是老房子改建
  茶山街道京山村是群众反映洋房集中的村落,也是距山脚较近的一个村庄。
  笔者在山脚乘坐上山的车子,车上多是去香山寺进香的村民。路上,笔者问村民洋房是否都是他们建造的。“我们哪有这么多钱?”一个中年妇女笑着说,山上很多村民都搬下来了,这些洋房都是城里有钱人的。
  在京山村,新建成和正在兴建的洋房共有7幢。据村民介绍,这些洋房多数是近几年内建起来的,尤其山上气象雷达站建成后,路也好了,山上交通方便了,洋房就开始建到更高的地方去了,现在连较里面的罗胜村、石竹村也有。“这里是风景区又是生态保护区,我们砍树都不行。”一位村民表示不解,“这些人在山上建洋房,怎就没人管?”
  “买这里价格不菲的老房子,并不是为了保护原状,而是用来改造成豪华洋房。”茶山街道风景旅游管理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些洋房是老房子原拆原建的,管理起来难度大。
  提到山上的洋房,温州生态园区管委会资源保护局局长胡跃中很是生气,他认为这违反了大罗山生态园规划原则,是对大罗山生态环境的一种破坏。他说翻建洋房不仅破坏了景观,并且由于缺少必要的排污设施,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功能。

  问题出在哪里
  建洋房的土地到底有没有审批?用地审批手续是如何通过的?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建设用地科的孙科长告诉笔者:“当时审批的是村民原拆原建的危房用地,是法律许可的。”至于审批后的土地建成了洋房,他解释在审批用地时看不到建筑物图纸,加上规划部门已经通过了,他们一般是批准的。
  对于有些房子不是本村村民建造,这样的情况是否合法、产权证能否办理的问题,孙科长说,这种情况肯定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上只能是原房主的名字。至于是否是老房子的原户主拆建房屋,他们不清楚,但只要建造的房子用地,符合审批程序,就是合法的,至于房子建筑到底有没有违规,则是由规划部门管理的。
  而温州市规划局生态园区分局局长王学峰则认为:“这些房子是原拆原建,占地面积没有超,我们很难管理。”他说对于超过审批面积的新建房子是坚决制止的。“现在就有一幢因违规而被要求停建。”他认为山上的房子只是外表装修欧化,这是建筑风格的问题,对于这样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来管理。
  “村民拿来审批的图纸都是原拆原建的D级危房,其设计图纸也是普通造型。如果是现在的造型,我们决不会审批。”王学峰补充说。

  体制问题造成职责不清
  建造洋房前,给规划部门审批的是一个原拆原建的图纸,这就使这些洋房有了“合法”的外衣,但实际上它又违反了生态园区的总体规划设计。
  “矛盾的最根本原因是体制上的问题。”胡跃中指出,“这种破坏已经很严重了,因现在体制上没有理清,造成职责不明确,管理也就很难到位。”
  笔者了解到,目前生态园区管委会只起协调作用,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们只能向法定的主管部门反映。虽然大罗山列入生态保护区,但土地管理、建筑规划管理还是归土地局、规划局管理,从而造成规划与实际职能管理上的不协调。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不协调,才让个别人钻了空子,打起擦边球。
  “我们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工作,生态园区保护的相关规定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现已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过程中。”胡跃中透露,要是能通过的话,管理力度就能得到加强,管理起来也就有法可依了。

  关注生态保护
  有关人士分析,根据温州生态园区总体规划,生态园区建设中摆在首位的是生态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建设,强调原始风貌。但这些只是一个规划方向,在实际操作中,各职能部只是依照固有的法律来办事,没有领会生态园区的建设规划的实际意图,这样势必造成了生态保护与破坏的矛盾。
  一些专家指出,大罗山既是省森林公园,又是有名的风景名胜区,还是温州生态园区重要的生态区,这样的风水宝地,不能因为一时的纵容,最终成为某些人的私家花园,而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带来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