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1日,海南省洋浦开发区中级法院以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方少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过知天命之年的方少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有如此凄凉的下场。 他恨自己太贪婪,侵吞了党校招生款630万余元。他甚至也埋怨自己的校长,他敢冒如此大的风险,其中缘由何在?还不就是逢年过节先后给叶副校长送了20万余元的红包,取得了他的支持,才能够规避财务监管,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所以当他东窗事发之后,他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行贿和贪污事实,并检举揭发了自己的那位上级——叶斌。
成人教育部不设会计 1954年出生在海南岛西部的临高县,具有大学文化的方少云,遇上了重知识讲文凭的好光景。他一步一步升迁,最终坐上了海南省委党校副教育长的交椅。顺利的仕途并未使方少云保持谨慎廉洁之心。相反,他心底那份贪欲开始蠢蠢欲动。 2000年3月,海南省委党校为扩大招生规模、统一各部门办学和增加创收,决定成立成人教育部。一天,时任党校常务副校长的叶斌(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找来方少云,对让他兼任成人教育部负责人一事征求意见。方少云当时提出,成人教育部的财务不归学校统管,自收自支,定期向学校上缴利润。使人大惑不解的是,就是这样的无视国家有关财务统收统支规定及党校相关财务制度的非分要求,竟然得到了叶斌的同意。 不知叶斌是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正是由于他的同意,为日后方少云大肆贪污敛财、行贿,大开了绿灯。此后,叶斌在党校一次会议上专门宣布,成人教育部按招收学员人数每人每年上缴学校450元,试行一年。 成人教育部很快成立了,它先是以海南省委党校名义,开设法律、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和专科班,接着,从海口直接招收学员(即省直班)与各市县党校及其他单位联合招收学员(即办学点)。据法院查明,从2000年春季到2002年春季,成人教育部招收了5期42个班,共5100余名学员。 为达到乘机敛财的目的,方少云在成人教育部不设专职会计,不建账目,不保留收支凭证,擅自建立并使用个人存款账户和成人教育部账户。自行收取学员学费、报名费等款项,自行开支。 方少云以为如此一来,即使日后犯事,也无据可查。孰不知,结果是落了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可悲结局。
施香饵校长上钩 确切地说,方少云能担任成人教育部负责人,全靠叶斌的提携和支持,不然他哪有敛财的机会。 管理成人教育部之后,方少云的收入颇丰。从2001年6月始,他就将成人教育部管理的教学款项一次又一次据为己有,用自己和妻子林美萍的名义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还把钱用于其他个人开销。 方少云明白,只有紧抱叶校长这棵“大树”,方可发大财。他不曾忘记,当叶斌让他出任成人教育部负责人找他谈话时,他还说过不少日后报答之类的话。叶斌自然也听出了“弦外之音”,不然,怎么能一锤定音欣然同意他的违规要求呢? 为了多捞好处,方少云开始向叶斌试投“糖弹”。2001年元旦前一天晚上,方少云来到叶斌家,轻声细语地说:“叶校长,古人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您提携我当上成教部负责人,我才有机会施展才干,才能为学校创收,搞活了学校的经济。您不仅是我的恩人,而且是全校教职员工的恩人。再说,您为成人教育部工作也花费了不少的心血。”说着递给叶斌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说是元旦了,这是叶校长的辛苦费。 接下来的日子里,方少云每逢过年过节都要寻机给叶斌送红包,叶斌也由开始被动收钱,发展为主动受贿。两年多时间下来,屈指一算,收到的红包总数竟达到了20万元之巨。 为了回报方少云,叶斌签字批准方少云之妻林美萍,在2002年9月转为海南省委党校聘用临时工,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叶斌违反规定,提名推举方少云为党校后备干部人选。那阵子,方少云整天与妻子偷着乐,自己不仅发了财而且还要升官。然而,他忘了中国的一句古语,乐极生悲。
受庇护稳坐钓鱼台 方少云按他自己的运作方式,赚了大钱。在管理学校成人教育部两年半的时间里,他精于算计。他与校方达成了不成文协议,成教部正式员工均在党校领工资,成教班使用党校教学楼及设备时,除支付了1万元的有偿使用费外,均为无偿使用。 使党校教职工们大惑不解的是,成教部招收的省直班学员除少数学员为取得正式票据而将报名费、学杂费直接交党校财务处外,其他学员均交款到成教部。全省各市县党校教学点除按方少云的旨意将款转到党校账户的以外,更多的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款交到成教部。 为逃避财务处监管,成教部只给少数要求正式票据的学员开具正式发票。利用这些手段,方少云从中侵吞了大量公款。 由于教职工们不断反映,党校决定从2002年下半年起停止成教部自行收费。可方少云对此置之不理,不但继续违规收费,还开始向校方施加压力,将成教部的开支拿到党校财务处报销。 到了2003年6月,一名副校长按照党校党委决定,要求方少云汇报成教部的财务开支情况时,方少云却以无账可查为由拒不提交任何财务收支凭证。事后,只是向校方提交《关于成教部三年半办学的情况汇报》。不过,这份汇报材料竟隐瞒了成教部的实际财务开支情况。方少云还态度强硬地表示,成教部无力兑现原定的上缴款。 就在方少云与校方因上缴款项争执之时,他却紧锣密鼓地将招生款存入了自己及妻子的存折上,达数百万元之巨。 无奈之下,党校只好采取提高上缴款标准的办法与成教部结账。2003年7月12日,党校依据方少云提供的学员总人数4700余人(比实际学员人数少报435人)进行核算,下发了《关于调整成教部上缴办学经费金额的通知》,明确要求成教部迅速缴清应上缴款项。 通知下达后,方少云不但不尽快缴清剩余应上缴款项,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将收费继续转到他妻子的个人账户,大肆侵吞。
行不义贪财遭惩罚 正当方少云将数百万元招生款落入自己和妻子的囊中而沉醉之际,他的行贿问题被群众举报到了海南省有关部门。 2004年6月18日,方少云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方少云因涉嫌行贿罪被决定逮捕。 在侦查阶段,方少云迫于法律威力,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行贿和贪污事实。随后交出了用赃款所购的国债和所有存款单、存折,退还赃款人民币329万余元,港币10万余元,美元5万余元。他还检举揭发送给叶斌现金共计19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港币的行贿事实。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法院调查认定,党校成教部在办学过程中共收取学员学费、报名费等2066万余元,共支付办学费用1318万余元,结余748万余元;扣除成教部还应上缴党校款项107万余元和最后一个学期尚未支付的课酬及补助费用2万余元,方少云实际将党校公款638万余元据为己有。 对这样的认定,方少云并不认可。在法庭上,他极力辩解:党校给予成教部宽松政策,同意成教部在财务管理上自收自支,定额上缴。而自己是成教部的负责人,成教部实际上是由自己承包的,所以定额上缴后的余款应当归其所有。当然余下的款也属公款,是成教部的公款,而不是党校的公款,自己占有这些公款有客观和历史原因,即使这种行为是犯罪,如果给予公正判决,自己也会心服口服。否则,自己不能服判。 检察官当即驳斥了方少云于法于理无据的辩解,指出,党校只有财务处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事宜,成教部属党校的内设机构,按党校的指令招生办学,成教部所收的学费理所当然属党校的公款。 方少云的辩解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昔日趾高气扬的他,此时却眉头紧锁,耷拉着头,唉声叹气。审判终了,满脸愁丝的他被法警押送去了监狱,他的余生将在那里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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