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4日,星期六(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三大诉讼法修法开步
邹声文

  记者近日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问题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并将在认真研究全国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对三部诉讼法的研究修改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一些制度(如证据制度等)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同时,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根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供的有关报告,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22件代表议案涉及修改刑事诉讼法,建议完善证据制度、证人保护制度、司法鉴定制度,增加暂缓起诉制度等;13件代表议案涉及修改民事诉讼法,建议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完善证据制度、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等;11件代表议案涉及修改行政诉讼法,建议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机制、增加新的判决方式等。
  据介绍,修订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