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著名作家叶辛:请证明你是清白的
胡喜盈 唐伟/文图

  2005年12月23日,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叶辛被昆明市中级法院判决,说他抄袭其他作家的劳动成果用以自己的出书牟利,违反了著作权法,判令他赔款9万元,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自始至终,叶辛始终认为自己没错。直到2006年1月20日,叶辛才第一次公开表态认错:“细细回想这一场官司,对于我来说,确实也是有着沉痛的教训可以汲取。其一,文人要确实增强法制观念,凡事要有法律意识。无论是盛情相邀,还是多方委托进行创作,都要看到知识产权已经妥善解决的合同文书。其二,不要相信任何口头承诺。个人的,部门的,单位的,官员的承诺,甚至信誓旦旦的承诺,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找不着对证。官员会调离甚至回避,单位、部门会有变化,个人说过的话更无据可凭。其三,签署合同和协议时,要不厌其烦地写明各方的职、权、利,千万不能大而化之,马马虎虎。最后,为自己聘请一位常年法律顾问。这是我工作多年的人大常委会的多位同事对我的友好提示和建议。我正在物色中。”
    
  段平:没想到叶辛竟然抄袭得“这么露骨”!
  段平是曲靖市作协副主席,也是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曲靖分校的老师,他多年前曾著写长篇纪实文学《急公好义》,此书讲述的是云南宣威火腿大王浦在廷的生平纪实(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
  段平详细地陈述了其作品被抄袭的经过:1999年年末,倪燕称昆明电视台有意将我的长篇纪实文学《急公好义》改编成电视连续剧。倪燕要我上昆明一趟,他们李玉森主任(倪介绍其为昆明电视台文艺部主任,其实是高原影视文化公司的)想见我一面。
  见面后,李玉森称一切条件都可以商量,同时李还拿出一本策划书,书中将我列为“策划人”之一。请我先把电视剧《急公好义》的改编提纲写出来,提纲出来之后再行商定签约事宜。
  2000年1月底,我把写好的提纲交给了李玉森。此后的一年里,我多次与李玉森和倪燕联系,催问提纲和签约之事,李、倪在电话中以经费和提纲审查为由加以搪塞,绝口不提签约一事。2001年5月,曲靖市委宣传部通知我参加讨论电视剧《商贾将军》剧本。会上,我随意翻了翻本子就发现,这部署名编剧叶辛的剧本,百分之八十的内容是从我所创作的《急公好义》一书中摘抄下来的。当时我就向宣传部和在场的市文联领导作了汇报。当天我又向李玉森提出交涉,请其就《商贾将军》一事作出解释。李一再向我解释,他的本意是想促使《商》剧尽快投拍,利用名人效益,所以请了叶辛。
  我说,你看过本子吗?本子百分之八十都是抄袭《急公好义》的,难道名人就可以随意抄袭别人的作品?李称,剧组已将我列为策划人之人,现在我就可以去领取1万元稿酬。
  为寻求一个公道,我当即将上述情况向省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作了汇报。李玉森到这时才认真看了一下本子,可能发觉叶辛抄得实在是太露骨太过火了。于是,又邀请了一位叫黄放的人对本子作了改头换面的重大修改,并在《曲靖日报》上连载。
  2005年9月,有朋友告诉我,叶辛出了一本名叫《商贾将军》的长篇小说,不但书里的内容和我的《急公好义》一样,连封面设计都差不多。我连忙赶到书店买来一看,所谓《商贾将军》就是电视剧本《商贾将军》一稿。

  叶辛:根据合同,我不需要对这起版权纠纷承担责任
  叶辛讲述了事情经过:昆明电视台曾经请中央电视台推荐一位作家,将云南著名实业家浦在廷的生平事迹写成电视剧本,导演蔡晓晴推荐了叶辛,云南省曲靖市委宣传部也找到叶辛。盛情难却,叶辛答应了。
  据叶辛介绍,他当时写的其他电视剧本,上海一些公司开价已达每集1.5万元。考虑到《商贾将军》这个剧本综合了别人的创作成果,所以他每集仅收1万元稿费。同时,叶辛还和高原影视公司签署合同,其中明确表示:“乙方(叶辛)根据甲方(云南高原影视公司)的要求进行创作,对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所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001年4月,叶辛按照要求完成了剧本创作,2001年5月,曲靖市委、高原影视公司等召开座谈会,对叶辛完成的剧本形成了修改意见并转交给叶辛确认,修改后在原来20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集;2001年夏天,云南方面通知叶辛他的任务已经完成。
  叶辛说,剧本创作中确实参考了云南方面提供的十多部回忆录、人物传记和描写当地风土人情的书,其中包括段平的《急公好义》。他还曾特别提出过《急公好义》这本书的版权问题,云南方面表示这部书是云南曲靖市委宣传部资助出版的,已经和段平协商好了,段平只拥有署名权,没有版权;浦在廷的孙子、家族代表人物浦江也表示版权没什么问题。
  叶辛认为,根据签订的那份合同,他不需要对这起版权纠纷承担责任。

  李玉森:段平非《急公好义》版权人,不存在剧本侵权这事
  李玉森说:我认为段平不是《急公好义》的版权人,真正的版权人是当地宣传部,因为《急公好义》大部分情节都是当地宣传部提供资料,再委托段平所写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也就是当地宣传部,段平享受的是署名权。当然,这个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段平与当地宣传部门一直是有争议的,尚无定论。但话再说回来,《商贾将军》的剧本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与叶辛的第一稿相差甚远,与段平写的更是差之千里,所以段平要告剧本侵权,根本就不存在这事。

  法院:被告所著的《商贾将军》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
  随后,段平一纸诉状将叶辛、出版该书的群众出版社以及销售该书的新知图书城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3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
  此案2005年10月31日于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审。段平说:“经不完全统计,《商贾将军》共有230余处抄袭、剽窃我的《急公好义》。”段平说:“叶辛《商贾将军》和《急公好义》相比,许多地方不但只字未动,甚至连《急公好义》中的笔误、校对错误也跟着照抄,叶辛的侵权行为可谓明目张胆。”
  休庭前,法官履行程序建议双方庭内调解,段平丝毫不留余地回答:“决不!因为叶辛毫无诚意,我的精神受到极大损害。不蒸馒头争口气,我就要法律给我个公正!”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所著的《急公好义》一书以浦在廷先生的生平为题材创作的作品,除了固有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外,均属于原告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原告对该书享有著作权,依法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本案中,经对被告所著的《商贾将军》与原告作品进行比对可以看出,从原告所归纳的两本书的对比材料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均反映出二者有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的表达方式。这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
  至于被告以其与云南高原影视文化中心订立的合同中的相关免责条款作为抗辩,法院认为,由于云南高原影视文化中心并非《急公好义》的著作权人,其无权对属于他人的作品进行约定,故二者的约定不能成为被告叶辛免除其侵权责任的理由。被告叶辛的行为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
  第二被告群众出版社只是书籍的出版发行者,其在出版发行该书之前与叶辛订立了图书出版合同,叶辛对其作品的著作权也作出了相应的保证,应当认定被告群众出版社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对于第三被告新知图书城,法院认为其销售的侵权书籍是具有合法来源的合法出版物,其只应承担停止销售侵权书籍的法律责任。
  2005年12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叶辛立即停止对段平《急公好义》一书著作权的侵犯,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对段平赔礼道歉;赔偿段平经济损失9万余元;群众出版社和昆明新知图书城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对《商贾将军》一书的出版、发行、销售。

  面对一审判决,叶辛显得比较激动:《商贾将军》不是雇佣写手写的
  “当初剧组想找一个既有西南生活经历又写过电视剧的作家,中国作协以及朋友都推荐了我。我对云南确实有感情,就答应下来了。作为惯例,他们邀请我时就应该把相关资料的版权问题都解决了。我采访下来,觉得浦在廷先生的人生故事可以写成电视剧。我手头有十多本书作为资料。2000年10月,李玉森(电视剧《商贾将军》的拍摄方,云南高原影视公司的总经理)告诉我说已经花1万元钱把《急公好义》的版权买下来了。他说段平本人也同意只挂一个策划人的名字。我还是正式签了合同。”
  剧本在2001年5月定稿,叶辛说他将书稿寄回给云南省委,建议他们组织一个座谈会听听当地的意见。叶辛说:“当时段平也在场,应该看到了我的剧本。群众出版社联系我,想出版这本书,剧组提出等开拍再出书也来得及。隔了三年,去年年初电视剧开拍,出版社立刻就准备出书。2004年2月份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在昆明开会,李玉森来宾馆看我,我告诉了他出版社即将出书的事。”
  李玉森称合同指的是影视剧方面的版权,那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商贾将军》到底是剧本还是小说呢?“当然是剧本。”叶辛肯定地说:“我给群众出版社编辑的剧本他们对内容只字未改,只是出于出版需要将第一集、第二集改成了第一章、第二章。我一共写了22集,书也就是22章。这次审判,出版社的律师带去了我的书稿,法院也认可出版的是剧本。”
  至于有传闻《商贾将军》采用了时下流行的雇佣几个写手写作,然后请名作家、名编剧挂名,故叶辛本人也不知道书中有抄袭的说法,叶辛说:“不存在请别人写的情况。书完全是我自己写的。”

  叶辛小记
  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叶辛创造了一个个神话:1977年春天,他的处女作《火娃》出版,第一版印了20万册。第二版加印了17万册。出版不久,又很快被译成英文,改编成了连环画,并与导演谢飞一起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拍摄成电影公映;1979年秋天,叶辛在贵州山区猫跳河畔的一个偏僻的峡谷里写完长篇小说《风凛冽》,接着写《蹉跎岁月》,1982年2月,《蹉跎岁月》出版,至今已有十多个版本,电视连续剧《蹉跎岁月》播放时,万人空巷,至《孽债》出版并改编成电视连续剧,又创下了上海电视台电视剧收视率之最。
  他所创作的书已有80多种,周围的人劝他:有了《蹉跎岁月》,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该有的你都有了,再写1000本也就这样。然而他对自己有着准确而清晰的定位,他说:“我总是喜欢写,活着么,写了东西才踏实。”也因此,他身兼数职而不忘创作,无论走到哪里兜里都揣着一个小本,走到哪儿写到哪儿。
  除了中国作协副主席、上海市作协副主席、上海市文联副主席及上海市人大常委外,叶辛还是上海大学文学院院长,还担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