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0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讨债动拳脚 双双被处罚
林利军 王玲娇

  在三门县小雄镇经商的两个湖南老乡近日为债务动拳脚,结果双双受到治安处罚。
  湖南人唐某和喻某都开打金店。因喻某欠唐某哥哥的债,唐某就去讨,但没说上几句就动肝火。小雄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制止。然而,民警刚回到所里又接到报警,迅速赶到后发现又是这两位老兄打架。民警只好强行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治安处罚。
  年关到了,解决债务应该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