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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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销赃、收赃、窝赃无所不为
30名被告人齐刷刷出庭受审
李瑛南 章三良 陈镇南

  这是一个流窜温州、台州、绍兴新昌等地,疯狂盗窃桑塔纳轿车35辆,继而销赃至湖南、安徽等地的特大盗窃、销赃、收赃、窝藏赃物团伙。案中的梁玲兵、蒋伟明、陶开元、黄树平等30名被告人,因涉嫌盗窃、收购、销售赃物、窝藏赃物罪,昨天在新昌县受审。
  2004年10月19日至11月9日,新昌县城关镇车辆频频被盗,居民徐先生等人泊在住宅楼下的6辆普通型和2000型桑塔纳轿车相继在夜幕中消失。新昌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反复摸排线索,缜密侦查,确定盗车人在台州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附近活动。2005年1月21日,新昌警方赶赴台州,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先后将梁玲兵、方辉阳、陶开元抓获归案。随后,犯罪嫌疑人刘贤治也在温岭被警方抓获。随着案件的进一步深入侦查,一个集盗窃、销售、收购赃物、窝藏赃物轿车35辆,作案地横跨台州、温州、绍兴等地,销赃、收赃、窝赃牵涉浙江、安徽、湖南等省的特大团伙案浮出水面。
  据悉,此案是我省开展“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以来,涉案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案件。年前,绍兴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收购、销售赃物、窝藏赃物罪,对梁玲兵、蒋伟明、陶开元、黄树平等3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检察官介绍,这个盗窃、销赃、收赃、窝赃团伙案中的成员有较严密的分工,26岁的梁玲兵虽在团伙中年龄最小,但由于他从事过二手车买卖,有现成的销售网络,又对此类车辆性能、防盗设施非常熟悉,因此成为该团伙“老大”,并由他负责销售赃车,凡盗车得手,都由梁支付1万元左右的“辛苦费”,而车子就归其所有。梁找到修理厂修改好发动机号、车架号,做好全套套牌后通过其销售网络出售。陶开元、蒋伟明、方辉阳等人多次直接参与盗车。刘贤治等人则以3万至4万元不等的价格收购赃车。他们专盗桑塔纳轿车,因为他们对其性能熟悉,配钥匙方便,而且这些被盗车中绝大多数没有安装防盗系统,并经常随意停放在无人处。
  据起诉书指控:自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被告人梁玲兵、蒋伟明、陶开元、黄树平、方辉阳、彭泽定单独或共同在台州、温州、新昌等地,采用撬汽车油箱,锉配钥匙的方式窃取桑塔纳轿车。其中被告人梁玲兵窃得汽车19辆,价值125.53万元;蒋伟明窃得20辆,价值127.83万元;陶开元窃得16辆,价值105万元;黄树平窃得10辆,价值63.4万元;方辉阳窃得11辆,价值68.9万元;彭泽定窃得2辆,价值12.3万元。嗣后通过梁玲兵等陆续予以销售,其中梁玲兵收购、销售轿车6辆,价值37.6万元;刘贤治收购、销售8辆,价值49.1万元;陈凯收购、销售5辆,价值32.03万元;戴俊杰收购、销售4辆,价值27.4万元;汪和平收购、销售4辆,价值26万元;李冬友窝藏赃车一辆,价值7.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蒋伟明、梁玲兵、黄树平、方辉阳、彭泽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且均属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梁玲兵、刘贤治、陈凯等25人明知是赃车予以收购、销售、介绍、窝藏,均应分别以收购、销售财物罪和窝藏赃物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