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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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严重违规将担刑责 恶意欠薪得加付赔偿金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及《劳动合同法》等草案被提请审议。本报昨日摘要刊登其重要内容,今日续昨。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
  严惩金融、证券及商业贿赂犯罪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作出与证券法相衔接的表述;将罚金数额改为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草案增加规定: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或者信托财产,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保险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违规为他人出具信用证等金融票证,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受刑事处罚。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增加贪污贿赂犯罪和金融犯罪。
  在关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犯罪方面,草案增加了两方面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国家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追究刑事责任;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无偿占用或者明显不允许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

  乱鉴定胎儿性别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后果,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枉法仲裁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现行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枉法裁判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但对仲裁机构中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枉法仲裁的行为,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

  拟增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罪
  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从中牟取利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
  鼓励签订长期合同 确保劳动者职业稳定
  现在许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呈现出短期化的趋势,甚至一年一签。这一状况既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也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首先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合同法在没有其他配套制度作保障的情况下如此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将导致劳动合同短期行为的合法化。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才支付薪金、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草案则规定,合同到期终止也要支付薪金、补偿金;用人单位如果依相关规定解除、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为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草案规定,劳动合同续签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计算经济补偿时,劳动合同每存续5年,经济补偿减少10%。

  遭遇恶意欠薪 劳动者将获得赔偿金
  辛辛苦苦干一年,到头来却领不到血汗钱——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但拖欠行为仍时有发生。
  劳动合同法草案把防止欠薪作为法律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责令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