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规划局长一个眼神就可收钱
他头上曾经罩满耀眼的光环,他一直被百姓视为有魄力、有作为的“好官”。然而,在光环的遮掩下,他却频伸贪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樵夫

  日前,曾任江西省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的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副主任钟福生因犯受贿罪,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1955年10月出生于赣州市的钟福生,在仕途上可谓一帆风顺,30岁不到就成了当地为数不多的科级干部。由于他年轻肯干,又有大专文化,当时被组织部门列为“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
    东窗事发前,钟福生给人的印象是,工作有魄力,注重真抓实干,为此,他还获得“赣州地区优秀建设局长”、“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市长”等荣誉称号。
  然而,头上罩满光环的钟福生由于私欲的膨胀,他一面不断捞取政治荣誉,一面频伸贪手中饱私囊。

  举报赌博电话揭开“好官”面纱
  2005年2月的一天,有关部门接到一举报电话,举报人称钟福生经常跟一班朋友在赣州市某酒店聚众赌博。有关部门接报后高度重视,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酒店。结果,钟福生等人被当场抓获。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钟福生进行刑事拘留。
  自从钟福生因涉嫌赌博被刑拘后,举报钟福生经济犯罪的电话和信件便源源不断。有关部门根据群众的举报,做了大量的外围调查工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检察机关发现,这位昔日口碑不错的“好官”,居然涉嫌巨额受贿!3月13日,钟福生因涉嫌受贿罪被正式逮捕。
  至此,被当地群众一直视为“好官”的钟福生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

  和行贿人形成长期“业务往来”
  其实,钟福生在任赣州市移民办主任时就尝到了权力所带来的“甜头”。移民办本来是一个被人们视为清水衙门的部门,但钟福生就能从中榨出油水来。1993年11月,私营企业主林某承建了原赣州市库区防护工程和某码头的防护工程。为了能在工程方面得到钟福生的关照,也为了建立感情以便日后能在钟福生手上接到更多的业务,林某于1993年底给钟福生送去2000元现金“聊表心意”,钟福生当场笑纳。这是钟福生第一次收受他人贿赂。
     1998年,林某得知钟福生已升任赣州地区物资局局长,颇具商业头脑的林某认为自己应该在钟福生身上加大点“投资力度”,他坚信日后必有厚报。于是,他于春节前夕来到钟福生的办公室,恭恭敬敬地送上了1万元“烟酒钱”。林某给钟福生送钱后,虽然没有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他坚信这绝对是不亏本的买卖。
  果不其然,2002年9月的一天,时任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的钟福生亲自打电话给林某,告诉他赣州市黄金广场有一土方工程要对外招标,要他赶紧来投标。结果,林某顺利接下这一业务。春节前,“知恩图报”的林某把5万元现金送到了钟福生府上。
  钟福生也算是没有白拿林某的钱,随后,他不惜屈局长之尊,亲自出面帮林某联系泥土来源,价格自然比别的地方优惠了许多。在这个工程中,林某狠狠地赚了一笔,钟福生也从中得了林某先后送来的13万元“感谢费”。

  贿金大小通吃
  钟福生收受他人最大的一笔贿赂是2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2003年,赣州市金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公司)承接了赣州市小南门道路改建工程。由于该工程涉及面广,钟福生亲自签发了市规划局《关于要求增加小南门道路改建工程有关项目减免政策的请示》,以金大公司作为开发投资单位开发难度与风险确实较大为由,向市政府请示对该工程实施“个案”处理,增加优惠政策。
  在该工程的拆迁过程中,钟福生还通过规划局并派出人员帮助施工单位做了许多拆迁户的工作,协调人大、公安局等关系,使该项目得以顺利进行。金大公司总经理喻某为感谢钟福生的关照,2003年4月的一天,他在请钟福生吃饭时送给钟1万美元和20万元人民币。
  对于20万元的巨额贿赂,钟福生自然是欣然笑纳,而对区区蝇头小利,他也是来者不拒。在钟福生收受的贿赂中,最小的一笔只有1000元。
  曾任赣州市房产局某房管所所长的卢某,因开发某路段的经济适用房,请求钟福生批准超层建筑报告、办理规划许可证。在钟福生办公室,卢某一脸尴尬地递上1000元钱。没想到卢某的“不成敬意”竟然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结果,钟福生也不管政策是否允许,就很爽快地在她的报告上签了字,并很快帮她办好了规划许可证。
  2002年,北京某喷泉有限公司承建了赣州市黄金广场喷泉工程,工程竣工3个月后还未收到余款80多万元。该公司总经理贾某为此着急上火。2003年10月的一天,贾某得知钟福生跟妻子已到北京,便赶紧叫手下去准备两盒“特殊月饼”,送到钟福生夫妇下榻的宾馆。钟福生打开月饼一看,里面整整20万元人民币!结果,贾某不仅如愿以偿结算了工程余款,而且还接下了赣州市另一喷泉工程。

  别人造房子他在家收钱
  面对他人一次次送来的花花钞票,钟福生喜上眉梢,他实实在在体会到了“有权的感觉真好”!只要自己一个眼神、一个暗示,甚至不需要任何暗示,别人就会乖乖地把钱送来。
  1999年,赣州虹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赣州地区物资局下属的赣州地区机电设备公司联合开发“如意花园”项目。时任赣州地区物资局局长的钟福生多次向虹联公司总经理提出要两套带楼顶花园的房子。该经理心领神会,满口答应了他的要求。后来,钟福生以没钱交购房款及怕影响不好为由不要这两套房子。该经理灵机一动,从公司财务上取出20万元交给钟福生,要他到别处另买一套房子。
  2000年,赣州市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建一拆房重建工程时,钟福生跟该公司总经理江某说,要在该工程中买一套住房,当时价钱都讲好了,但他一直没交钱。2001年,钟福生突然说不要了,叫他把这套房子卖掉。没多久,江某将4万元钱送给钟福生,说是卖房赚的差价。
  赣州市锦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吴某在开发一项目时,跟朋友赖某说自己想找一个合伙投资人。几天后,赖某找钟福生办事,便顺便问他能否找到合伙投资人,钟福生说自己就可以入股。赖某以为他开玩笑,便没当回事。没想到钟福生后来多次打电话问赖某何时交钱入股。赖某只好把此事告诉吴某,吴某哪敢真要钟福生拿钱出来入股,只好一拖了之。没想到工程竣工后,没出一分钱的钟福生多次叫赖某去问吴某开发该项目的效益如何。赖某和吴某很快就揣摩出了钟福生的心思。2004年5月,吴某委托赖某将66000元“利润”分成给了钟福生。这也是钟福生收受的最后一笔贿赂。

  听到风声忙着退赃已枉然
  在钟福生收受的100多万元贿赂中,大部分是在他任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期间收取的。光在赣州市黄金广场这个重大市政工程中,他的受贿金额就高达36.3万元。
  2004年5月,钟福生突然被调到赣州市发展计划委任副主任,做贼心虚的钟福生顿觉大势不妙,他猜测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了自己的问题。6月份,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原办公室主任吕某(另案处理,已被判刑)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同时,他又听到外面都在传闻有关部门要查黄金广场的问题。这下,钟福生开始紧张了。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一方面,钟福生赶紧召集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面,他又马不停蹄地与妻子一起转移赃款赃物。
  做完这一切后,钟福生还是放心不下,他觉得,应该将那些目标太大的贿金退回给当事人,这样一来,到时自己可以争取主动。2004年6月,他共计退回人民币59万元和电视机一台。
  钟福生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以高枕无忧地继续做他的太平官,但他想错了。纪委找他后,他方知自己订立攻守同盟、假意退赃都是枉然,他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了,于是陆续供述了自己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并向纪委等部门退赃30.4万元。
  2005年9月9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福生涉嫌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福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以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总计数额为125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惩处。
    鉴于被告人钟福生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有一定悔罪表现,可以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法定的上诉期内,钟福生没有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