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国内市政工程串标第一案”揭黑
涉案近三亿元,二十四人被推上被告席
本报记者 仇健 朱兰英 通讯员 滕理忠 龙冰露 张斌

  工程标的额高达2.96亿元,仅“好处费”就分了1216万元!这起震惊全国的市政工程领域中标的额最大、分取“好处费”最多的串标案,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已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24名被告人各领其罚(本报11月17日曾作过报道)。
  在这起“国内市政工程串标第一案”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黑幕?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到底是“何方神圣”?他们串在一起会得到怎样的“好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标的问题到底有多严重?为此,记者深入调查,层层揭开案件背后的黑幕。
  
  茶室里谈成黑交易
  2002年6月,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起步区市政工程第二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标,此时,温州市还没有建立招投标中心。经过资格预审、实地考察及随机抽签等程序,招标方当场宣布99家参与投标的单位中只有7家单位入围。
  名单公布后,立即有人提出到茶馆喝茶。名为喝茶,但行内人都心知肚明,这远不止喝茶这么简单。
  会议散后,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温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文驱车赶到温州市区一家名为“下吕浦”的茶馆。此时,已有几家入围单位的代表先到喝起了茶。一阵寒暄后,其他几位代表也陆续赶来。人员到齐后,关于串标的第一场会议就这样秘密召开了。
  从其外表看,很多人都猜不到,38岁的张志文入工程建设这一行业已经20年了,在行内算是一个资深人士。但近几年,正值壮年的张志文却明显感觉到了吃力。
  温州的经济发展快,工程项目自然不少,越来越多的工程单位都试图分得一杯羹。可是蛋糕就这么多、这么大,于是竞争就显得越发激烈,几百家单位竞争一个工程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再加上不少工程项目招投标都选择以偏低的标价中标,于是,为了中标,各家工程单位就开始拼命地往下压价。在张志文看来,这是一种恶性竞争,报价报得高了中不了标,报价报得低了,即使中标也要亏本,根本没法继续做工程,即使做了,也是偷工减料,或者中途停工。
  于是,2002年6月,当面对工程额高达1.4亿元的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起步区市政工程第二标段工程时,入围的张志文和陈剑彬、杨旭暖、项光宇、郑定忠、袁柒德、应国宝、曹长清、林万运、姜景美、许一云、付光敏等人便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串标。
  随后几天,他们又分别在东方花苑、金瓯宾馆等处多次召开了这样的地下会议。经过几番较量,他们最后商定“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合伙,由“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中标,代价就是支付给其他5家投标单位各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好处费”。为了保障几次串标会议的“成果”,七家单位的代表还煞有介事地签订了一份投标报价协议书。
  在接下来的公开招标中,原本公开公正公平的商业竞争被串标黑幕彻底破坏。

  标书凌晨莫名被抢
  2003年9月初,温州瓯海区纪委收到群众举报,说瓯海区南塘大道二期工程第三标段有串标行为。很快,这一线索转到了瓯海区公安分局。
  2003年10月28日,警方成立专案组。为了掌握各单位收“好处费”的证据,警方审查了各家投标单位的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向,最终从广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查获了犯罪嫌疑人通过转账形式支付串标“好处费”的第一手材料。
  2003年10月29日凌晨,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负责人张志文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由此告破由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浙江伟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宏达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耿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该工程投标的7家建筑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并由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中标的串标案。
  此案告破后,警方联想到同为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中标的温州龙湾滨海园区二期工程起步区工程。在竞标前,曾发生戏剧性的一幕,当时,准备参加投标的上海市政第一工程公司的标书突然被人抢走,且一直不清楚抢的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抢标书。
  两者之间会不会有联系?2004年2月9日,温州市公安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开展侦查。通过对参加工程投标入围的7家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和排摸,成功抓获参与抢标书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蔡景枢,这才弄清标书被抢的真相。
  2002年8月,在龙湾滨海园区二期工程投标的前期,由入围单位长沙市政的张志文和挂靠该公司的姜景美、挂靠中建八局的项光宇,联合串通其他几家单位的代表串标,但上海第一市政公司人员不同意串标。于是,2002年8月20日凌晨,付光敏、蔡景枢纠集人员抢走了“上海市第一市政”参加投标的标书,使该公司无法参与投标,而由长沙市政以1.46亿元串通的报价中标,其他5家公司则分别拿到了100万元的“好处费”。
  此后,警方又着手侦破第3起串标案件——2004年3月5日,瓯海区南塘大道二标段的市政工程投标也有重大的串通投标嫌疑。通过对已经落网的犯罪嫌疑人陈剑彬的审讯,他承认,他所挂靠的上虞市政、株洲市政,给了其他5家公司每家45万元的“好处费”,从而投标获胜的事实。
  据悉,这起被称为“国内市政工程串标第一案”的案子经过长达一年的艰苦调查取证,调查案件的卷宗达8卷、1429页之多,书证材料就有47册。

  串标违法违规
  对于绝大多数参与串标的人来说,有代价地退出竞争,似乎是最“明智”的选择。温州市华联物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旭暖比张志文小一岁,以中港第二航务局代表的身份参加竞标。这项工程对于杨旭暖来说,虽然诱惑很大,可由于公司给的报价较高,虽然还没有开始最后的角逐,但杨旭暖心里清楚自己的胜算已经不大。
  当听说串标一事后,杨旭暖的心里一阵窃喜。杨旭暖说,他的物资公司一年最多只能赚几十万。即使此次竞标成功,包下材料也许只能赚一百万,但这需要花上很多精力和至少一两年的时间。而参与串标,他和其他几家单位的代表一样,不费吹灰之力,一下子就拿到了100万元现金。这让杨旭暖感觉很划算,但只有小学文化的杨旭暖却不知道他的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建设市场,违背了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规则,而且还触犯了刑律。
  案发后,虽然不少涉案人员都强调,导致串标的原因是最低价中标的不合理性,但温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周爱萍却认为,虽然任何一种定标办法都不是尽善尽美,但这绝不能成为串标的理由。政府和管理部门希望企业有合理的利益,参加公开招投标就是博弈。目的是希望企业能够最大程度地压缩成本、节约开支,然后提高利润。大家串通起来,以此来得到最大的利润,显然违背公开、公平的原则,是违法、违规的。
  串标作为工程建设行业公开的秘密,已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注意。周爱萍主任坦言,在招投标领域中,违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相当严重。

  建筑市场亟待有效监管
  负责此案公诉的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检察长南宪伟表示,建筑行业的一些人认为串标是司空见惯的事,这说明招投标管理办法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而从检察环节来说,面对串标案件,检察机关掌握的执法监督信息还不够多。
  温州市建设部门的有关专家认为,在有形建筑市场中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但最根本的,无疑是建筑市场的“僧多粥少”。从目前的情况看,建筑市场里的施工单位多,工程项目少。为了追求利益,一些不法承包商就不择手段。再加上有形建筑市场的法规还很不完善,执法还不够严,缺乏有效监督,给了违法犯罪可乘之机。
  对此,温州市建设部门的有关专家呼吁,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在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的建筑企业实行严厉的处罚,以此打击工程建设单位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