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诈金花”毁了一个家
牛亮

  吴刚今年42岁,原是湖北省谷城县北河粮食收储公司经理。翻开吴刚的履历,他是很平稳地步步上升:1978年高中毕业参加工作,在谷城县食品公司任统计员;1987年被调入谷城县粮食局,1992年任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升任主任。吴刚的妻子刘红今年40岁,原是湖北省谷城县飞达粮食收储公司出纳。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今年14岁。
    谷城南依荆山,西偎五当,东临汉水,南北二河夹县城东流汉江,三面群山环抱,外地游客来此常叹“好地方”。在这样一个精致的鄂西北小城里,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本可以过着惬意的生活。然而,一种叫“诈金花”的赌博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诈”得支离破碎——
    为筹赌资,夫妻俩竟把手伸向了公款,先后挪用公款140余万元,最终双双身陷囹圄。
    
    “诈金花”先赢后输陷其中
    从1998年起,吴刚开始接触一种叫“诈金花”的赌博。一开始他并不喜欢玩这种赌博,甚至有点反感,但老乡朋友们在一起吃饭前都喜欢来个“经济半小时”,有时候缺角,大家叫他,磨不过他只好顶上去。一来二去,输输赢赢,输了不甘心,赢了还想赢,吴刚渐渐对此习以为常,有时还主动邀人玩。
    刚开始“诈金花”时,吴刚十分谨慎,下注也小,一般就是10元打底,20元、30元封顶,基本以娱乐为主,有时别人提议打大点,他均要求“打小点,打小点,好玩就行了”。
    和很多赌徒一样,一开始吴刚的手气出奇的好,总是进多出少,到2000年4月,他前前后后竟然赢了7万多元。对这段时期的心理,吴刚后来在看守所里写的悔过书中这样描述道:尝到赌博的甜头后,开始对赌博有了依赖性,自以为这是一个发家致富的好途径,对赌博不再厌恶了,反而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吴刚竟然真的开始把“诈金花”当作了致富门路,加大了“投资”,赌注越下越大。
    2000年4、5月间是吴刚赌博生涯的一个转折点,他开始走出老乡朋友的小圈子,找社会上的一些人聚赌,动辄100元打底,50元、100元封顶。
    而这时他的运气开始直落而下,赢少输多,才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就将两年的战果7万多元输的精光。
    
    想翻本挪用公款上牌桌
    如果吴刚此时迷途知返,及时收手,事情不至于发展到后来的地步。但他此时已经赌红了眼,认为只是自己暂时的手气不佳,运气马上就会轮到自己身上,翻本的机会就在眼前。
    为了翻本,吴刚对其妻刘红保管的飞达粮食收储公司的公款动了心思,遂骗刘红说:我和别人合伙做钢材生意,利润很高,需要投资点钱,借你保管的公款短期周转一下,赚钱后马上给你补上。刘红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2000年4月28日,刘红从其保管的单位存款中支取现金194200元,从中拿出10万元交给吴刚。吴刚拿着钱直奔牌桌,不多久输得一干二净。
    6月20日,刘红又取出公款5万元交给吴刚,结果同样是有去无回。
    就这样,从2000年4月到2002年11月,刘红先后12次挪用公款94万元,均被吴刚“砸”进了“金花”。为了翻本,吴刚还先后数次参与“百家乐”赌博,但投进去的钱都打了水漂。
    2004年4月22日,吴刚因脑出血住进了医院,不得不下了“火线”。此时其妻刘红已经知道了吴刚借钱并非是去做生意,而是拿去赌博了。此时欠款的数额已经很大了,单凭工资收入很难填平。前思想后,刘红决定孤注一掷,在哪里输的在哪里赢回来,替夫翻本,她竟然也坐到了牌桌上。2004年5月至11月,刘红先后经手收取本公司集资、房租等款项共计108万元,除开支各种费用77万元外,余下30余万元由刘红保管,这笔钱被她当作了赌资。她的手气也没好到哪里去,两个月的工夫,30多万打了水漂。
    
    为还款拆了东墙补西墙
    花钱容易还钱难,何况欠下的是一笔巨款。从借下巨款开始,吴刚就在琢磨怎么还这笔钱。
    办公室主任虽然风光,但手里没有可支配的资金,是个很“干巴”的差使。吴刚左思右想,竟然想到了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找个有“油水”的位置,先挪出钱来还上刘红挪用的公款,以后再想办法把窟窿补上。
    从2003年开始,吴刚多次找到粮食局领导,以自己学历低、想到基层锻炼为借口,要求调到粮食局下属实体单位任职。2003年9月,吴刚的计划得逞,被调到谷城县北河粮食收储公司任经理。
    这个单位资金来往,吴刚可以一个人说了算。吴刚的如意算盘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拆借北河粮食收储公司的资金归还在妻子那里的借款和赌债,等赢了钱再把收储公司的账填上,如此天衣无缝,挪用公款的事情谁也不会发现。
    2004年5月,银行要求谷城县飞达粮食收储公司贷款结零。刘红因挪用了94万元未归还而无法还贷,让吴刚赶快想办法归还。吴刚即以所在公司名义在外到处借款,共计借到118万元未上单位账,另挪用本公司公款7万元及以个人名义在外借款17万元,将其中的94万元给刘红归还其挪用的飞达公司公款,余款由吴刚挪用。
    窟窿越来越大,吴刚只有孤注一掷了。2005年春节前后,他以给内退职工交养老金、给职工发工资为由,以单位名义向外借款22.5万元未上单位账,其中部分用于还个人借款,其余的则买了大量彩票,妄图中个大奖把债还掉。但他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
    
    敲警钟身陷囹圄后悔迟
    吴刚知道,挪用公款的事情迟早会败露,在惶惶不安中他决定一逃了之。2005年3月1日,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吴刚匆匆踏上了逃亡之路。
    逃亡中,吴刚每天都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想到年迈的老母、想到被自己拖下水的妻子、想到无人抚养的女儿,吴刚常常以泪洗面。为了逃避追捕,吴刚先后逃到武汉、山东、南昌,每到一地都不敢久留。在武汉期间,他给单位领导写了封信,讲明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情。同时也给妻子写了封信,表示永远不回来了,就是死也死到外面了。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底,谷城警方经侦查,得知吴刚躲藏在南昌,迅速出击将其抓获。5月1日,吴刚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批准逮捕。其妻后来投案。10月27日,谷城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吴刚有期徒刑12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红有期徒刑4年。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诈”得支离破碎。
    
  点评
    此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赌徒心理有其发展的轨迹。赌博初期受好奇心驱使,为消遣而偶而小赌,渐成恶习,不赌难受;对赌不认为有罪,作合理化解释,以此宽慰、掩饰自己;输了想翻本、赢了想多赢,不管输赢,都更加强化了继续赌的意向,且越赌越大,明知靠赌赢钱发不了财,但又欲罢不能;有的人甚至输得精光,一发工资,甚或借了债,就往赌场跑,希望把输的钱捞回来,为此不惜代价,不顾后果。赌徒的行为常受情绪支配,赢了狂喜,随意挥霍,输了丧失理智,不惜毁物、伤人。赌博行为还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经常因负债而纠纷,负债累累者常铤而走险,抢劫、偷盗,丧失了社会责任感和法制观念。赌性是逐步发展的,并可成瘾。吴刚案和近年见诸报端的因赌博引发的案件一样,参赌者无一不是经过了从好奇到涉足,从小赌到大赌的历程。所以远离赌博,“慎始”极其重要,每个人都要管住自己的手,“不以恶小而为之”。
    另外,本案再次给单位财务管理和对“一把手”的监督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