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安监总局纪检组长赵岸青责问:
官煤勾结岂能“温和”处理
毛晓梅

  在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之一——鹤岗市督察工作时,中纪委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长赵岸青“发火”了。起因是当地政府对一例典型的“官煤勾结”处理得过于“温和”。
    11月10日下午,鹤岗市领导在向安监总局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第六督察组汇报时,谈到前一阶段清理整顿中,发现两起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经营或变相入股的问题。其中一起是:该市煤炭工业局常务副局长赵某,其儿子是兴山区东野煤矿企业法人。5月初,全省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后,赵某向市委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市委常委会于5月10日批准了赵某的请求。
    “这种处理未免过于温和、过于匆忙吧?”赵岸青当即表示:作为市煤炭工业局的常务副局长,让儿子办矿,本身就是违纪的。一看形势“不妙”就提前办退休,这合适吗?要退也该先免职才退,岂能让他还保留“常务副局长”的级别退?要退也该在相关处理结束之后再退!
    鹤岗市委书记随即表态:此事由于处理得比较早,当时对政策把握的尺度不准,对此市委是有责任的,并将对错误的做法进行纠正。
    赵岸青表示,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开展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要解决的不是表面上“清不清股”的问题,而是要解决“官煤勾结”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