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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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金刚剑镇邪气 无冕之王笔写正义
我省记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
本报记者 陈卓

  昨天是记者节。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记者为各方权益奔与走、鼓与呼的同时,我们也想关注一下记者自身的权益。看看在这份精彩但有些沉重的职业里,记者给了自己什么,又缺了什么?
    
  职业风险:危险与保险的较量
  我们先来看几个镜头和一次问答。
  “各位观众,我现在台州……”今年9月11日,台风“卡努”袭击本省台州市,无数记者奔赴现场,用镜头、用笔、用心收集起第一现场的材料。
  镜头中,不少电视新闻记者腰系绳子,一手抓紧身边的水泥栏杆,一手紧握话筒,在急风骤雨中踉踉跄跄地向观众现场报道台风登陆的现场情况;而画面背景,则是排山倒海的巨浪一次次涌起,几乎要将记者吞没。其中,省广电集团7名女记者奔波忙碌的身影感动了很多人,被大家亲切地称为“抗台七姐妹”。
  这样的困难和危险,几乎每个在现场工作的记者都遇到过。“抗台七姐妹”中的窦蓓蓓曾经创下了在恶劣环境中连续工作39个小时的纪录。她说,作为一名新闻记者,面对这样的环境时,只能选择向前走。
  柴静,央视记者,2003年非典时期进入北京小汤山实地采访。这是她回来后和一些网友的在线交流:
  问:你去采访前想到过可能你也会被感染,甚至有死亡危险吗?
  答:想过,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情先看自己是否发烧,没有,上车去医院采访;有,上车去医院治病。
  问:在进隔离病区之前你想过什么?之后又有什么收获呢?如果不幸被感染,你会后悔这次采访吗?
  答:想过。如果被感染了,就带着纸和笔进病房吧。它们是我的武器,也许在这场战争中我打不赢,但是,起码我还手了。
  记者经常深入环境恶劣的一线进行采访,会遇到各种可预期和不可预期的危险,已经有人将记者这一职业归属于“高危”行列。据记者无国界组织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全球至少有53名记者殉职,1146人受到袭击或威胁。中国记者在采访中遭遇意外情况的次数也在逐年增多。目前,我国新闻媒体的外派记者进行战地采访时都会获得相应的保险,媒体为在国内进行日常采访报道的记者购买保险的也在逐渐增多。不少新闻单位出于职业需要和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为记者降低这种职业危险而加“保险”。
  以往,在为新闻从业人员办理保险时,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特别的保险风险测定并增加特别的手续。而随着保险市场逐步细分,不少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专门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定险种。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新闻工作者意外伤害保险”,承担因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和烧伤责任。
  相关人士认为,记者险的推出,不仅可以为投保的记者在发生事故后,提供及时的赔偿;而且能为各新闻单位减少赔付压力,有利于正常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可以减少因赔偿而产生的与记者发生纠纷的可能。
  但也有人认为,“记者险”的推出实质上反映了目前法律对记者人身权利保护上的不力,是一种无奈之举。“记者险”的推出,虽然能够使人身受到伤害的记者获得一定的金钱保障,但毕竟不能有效改变记者成为“高危人群”的现状。

  舆论监督:维权呼唤法律保障        
  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社会的发展也越来越离不开舆论监督。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权利进行的。这是记者采访报道权最基本的法律渊源。
  但目前,记者采访被阻被围攻,采访器材被抢被砸,人被殴打致伤的事件还是不绝于耳。据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委员会秘书长陈宗泽介绍,记者外出采访被侵权一般会发生两种情况。一种属于“阵地战”,比如对一个黑窝点的暗访、对复杂事件真相的深入调查,往往记者都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种情况下,记者应该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得许可,并和派出单位约定保持联络的方式,并在进入“阵地”之前,完备地策划备案,以备不时之需。
  另一种是“遭遇战”。这往往是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性侵权,因为没有思想准备,所以记者更要侧重于现场应对,事后处理。陈宗泽认为,记者当时应保持冷静,尽量不要扩大事态,在现场要注意保留证据(能拍、能录的尽量保全),事后及时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商讨维权方式。
  陈宗泽认为,遇到侵权,记者和其所在媒体有两种途径可以解决:一是通过党组织、政府部门去协调处理;二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去年,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的一号文件《关于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采访报道合法权益的通知》指出:“新闻工作者开展合法的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是其职责所在,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尊重、支持和保护。”《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做好新闻单位及新闻工作者采访、报道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级纪检、监察、司法和公安机关也要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开展正常采访、报道活动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中共浙江省委出台《舆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鼓励新闻机构依法实施舆论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明确禁止各单位、部门以任何形式干扰舆论监督工作。
  《办法》规定,如果舆论监督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或故意拖延推诿,拒绝接受舆论监督的”;“对舆论监督的信息提供者、舆论监督稿件采编者实施打击报复的”等情况,有关部门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法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需要强化舆论的监督功能,同时又要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陈宗泽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对此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据了解,对于维护记者的人身安全,国内一些行政司法部门和新闻团体都曾拿出过一些具体措施。
  “但舆论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仍是目前新闻记者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陈宗泽说,记者要注意采访报道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要加强法制意识、加强法律学习,还要明确自己的定位,不要搞“道德法庭”、“媒体审判”之类的报道和栏目。记者还要提高报道技巧,掌握一定的法律依据,比如让被采访人在采访笔记上签个字或根据需要在报道中把被采访人的单位、地点等隐去,想办法把侵权的可能降到最低。 

  心理健康:及时舒缓职业压力
    “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总觉得日子过得有一些极端,我想我还是不习惯,日夜颠倒连续作战;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总觉得稿子一天比一天难撰,朋友常常有意无意调侃,我也许是该有天改名叫周转;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我看那前方怎么也看不到岸,那个后面还有一班天才追赶;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忙碌的城市何处有我的期盼,挥别了轻松的陪伴,现在的我更觉得孤单……”
  一首被改编了的《最近比较烦》,是一位记者被问到“最近怎么样”时的有感而发。
  在很多人眼里,记者职业非常风光,几乎任何重要场合都会出现他们的身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记者职业工作时间无规律、随时处于工作待命状态,心理无法完全放松。每天都承受“抢新闻”、“争独家”等的压力,有些报道还会引起被报道者的责难甚至威胁等,一些记者因无暇顾及伴侣或照顾教育子女而遭遇家庭和情感危机。他们处于长期的“心理输出”状态,即长期关注社会、关注他人生存状态,极少关心自己,同时还得承受不理解、被警告等。
  今年年初,上海首家“记者心理沙龙”举行的第一次活动,参加者填写了一份职业心理测试。
  心理咨询机构的专家对这批问卷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有43%的人感觉平时工作压力比较大,并伴有焦虑、压抑、躁动甚至是抑郁的心理行为活动,情绪不稳定,处于较为重度的压力状态;还有43%的人处于中度压力状态,虽时常感到工作紧张、有压力,但是能够处理所面对的压力;只有12%左右的人是压力轻松状态,虽感觉有压力,但能够轻松应对工作中的压力。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精神卫生研究院)心理科徐方忠博士认为,记者是一个竞争性非常强的职业,对创新要求较高,所以很容易导致压力过高,由此引起焦虑、抑郁、强迫等情绪。
  徐博士认为,第一线采访的记者,还有很多机会遇到“心理污染”。比如在凶杀现场、车祸现场,还有一些抗台、抗洪等高危现场,有不少超过一般人忍受限度的视觉刺激和心理感受,容易产生“心理休克”(它使人感到恐怖、无助,行为“呆滞”,动作迟钝,不能作出相应决定)。而应激之后,会出现一些综合症,如冷漠、麻木,还有做恶梦也随之而来,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心理干预,多数人很容易变成慢性综合症。
  如何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疗治心理创伤,还是有办法可循的。徐方忠认为,记者这个职业要求从业者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转变能力。特别是一线记者,最好进行一些就职前的职业培训。即使遇到各种刺激,也应该客观冷静地报道,不能情绪化地报道。
  如果遇到很大的压力,要善于及时舒解情绪,把心态调整到一个好的状态,与朋友聊天、唱卡拉OK都是很好的选择。若心理冲击实在太大,记者可以向各地的危机干预机构的心理专家求助。今年夏天,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设立了省级危机干预机构。
  “据北京一位从事危机干预的专家介绍,国内一些重大灾害事件进入现场报道的记者,有些通过及时咨询沟通,事后的心理稳定性往往比较好;而没有重视这一块的记者,有些会出现事后谈起仍不能自然面对,甚至表现出抑郁状况。”
  徐方忠说,目前,记者这一职业中,主动求诊的人并不多。“如果一旦出现心理问题,就要正视它,解决它,才能健康持久地适应高强度的工作。”